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潜江市益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6月17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变更为万昭。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005MJJ155xxxx,证书有效期限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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