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惠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3912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16:19:3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16:19:30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惠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7-28 16:19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惠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单位2025725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旭。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005MJJ155xxxx,证书有效期限为2025728202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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