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好滋源牧业有限公司、湖北恒新源农牧业有限公司、潜江市众新源农牧有限公司)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07870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17:2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17:25:00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好滋源牧业有限公司、湖北恒新源农牧业有限公司、潜江市众新源农牧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3-05 17:25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好滋源牧业有限公司、湖北恒新源农牧业有限公司、潜江市众新源农牧有限公司

你于2026年3月4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潜江市生猪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准予登记成立潜江市生猪产业技术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为王印,办公住所位于湖北省潜江市园林街道紫月社区兴盛西路21号潜江万达广场3A9915,业务主管单位为潜江市科学技术局

你单位成立后,应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开展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管理机关。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9005MJJ156xxxx,证书有效期限为2026年3月5日至2030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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