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农民用水户协会:
你单位于2026年6月17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申请变更事项均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会长)由蒋启朋变更为杨新红;因政府机构改革,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由潜江市人民政府周矶办事处变更为潜江市周矶街道办事处;业务范围由“加强周矶办事处农用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变更为“组织排灌单位建设、改造和维护其管理的灌排工程,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供水管理单位签订供排灌合同,调解灌水、排水矛盾,负责灌排水费收取和使用,并按合同上缴供水管理单位,建设和管理好水利基础设施、合理高效利用排灌资源,不断提高排灌效率和效益,为当地农户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灌排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章程中所载相应事项予以变更并备案。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429005582482xxxx,证书有效期限为2026年6月17日至2031年6月17日。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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