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渔洋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2723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16:35:00 文  号:潜民政发[2026]8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16:40:00 名  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渔洋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6-09-07 16:40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渔洋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6年9月7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该变更申请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谢均友变更为张绍华。

请于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2900xxxx560508P,证书有效期限为2026年9月7日至2030年9月7日。



                                        2026年9月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