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准予注销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腰鼓秧歌协会)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31175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16:20:00 文  号:潜民政发[2026]9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16:20:00 名  称: 社会团体准予注销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潜江市腰鼓秧歌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30 16:20 来源:潜江市民政局


潜江市腰鼓秧歌协会:

你会于2026年9月29日,在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向我局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潜江公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截止2026年7月31日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潜公会民审[2026]88号审计报告,审计结论表明你单位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潜江市腰鼓秧歌协会账面无资产;应付款项账面余额1789.36元,经清算,应付清算组成员代为支付费用1789.36元,经潜江市腰鼓秧歌协会关于费用的情况说明,此笔费用由清算组成员分摊。截至2026年7月31日应付清算组成员代为支付款项余额为0元。你单位于2026年7月21日在潜江日报刊登了注销公告,公告期45日内无债权债务人联系你单位,且业务主管单位批复同意注销。

我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相关规定,现准予注销登记。请你会自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协会印章及财务凭证上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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