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二)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3495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17:22:0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17:22:04 名  称: 2025年10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二)

发布日期:2025-10-16 17:2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
2025年10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二)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内容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潜农(肥料)罚〔2025〕3号湖北富*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的肥料产品案湖北富*地金润肥业有限公司当事人生产、销售施特加“硫锌氮”肥料,未进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警告;罚款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和《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序号33“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之规定。1.对当事人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行为给予警告;2.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即罚款6120元。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潜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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