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绩效评估考核要求,潜江市制定了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涉及中央、省、市级衔接资金共计27135.04万元,实施项目28个,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现将潜江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附:潜江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举报电话:12317,0728-6231174
举报地址:潜江市建设街80号(潜江市乡村振兴局)
举报邮箱:qjsfpb@163.com
潜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日
潜江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规模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中央下达衔接资金5375万元,省级下达衔接资金6349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5411.04万元(确保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的目标),共计投入资金27135.04万元。按照使用财政衔接资金要求,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实际,制定2022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7135.47万元。(详细见附件)。此方案资金规模为上级资金下达金额数,后续上级资金到位后再进行调整。
三、资金使用
按照2022年潜江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713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
2.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培育和壮大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帮扶效果明显的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实行政策帮扶。
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修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和垫资、动态弥补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等。
四、资金管理
为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对纳入使用范围的衔接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施。
(一)项目入库。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每年底完成下一年度项目谋划工作,原则上入库项目调整每年不超过2次。各乡镇要对上报的项目严格把关,在实地勘踏的基础上,分析研判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建立项目库。
(二)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对审批项目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项目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确定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工。已审批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或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变更的,要履行报批手续方可建设。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乡镇要加强日常监控,对衔接资金预算编制,执行、自评、结果运用等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三)项目报账。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报账程序,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落实衔接资金支出相关要求,及时登记资金使用项目台账。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结余,提高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乡村振兴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规范使用衔接资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各乡镇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创新管理衔接资金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抓手,不断提高工作的时效性、持续性,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使用衔接资金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工作责任。市财政部门负责衔接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监督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市乡村振兴局要把项目申报统一到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和规划上,超前谋划,建立项目库,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对项目和数据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报账资料完整性和最终结果负责;审计部门要对年度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三)明确工作要求。乡镇、村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落实专人专班,主动作为,精心规划,精准预算,抓紧时间规范组织实施,务必保证在文件下达1个月内全面开工,2022年11月30日前实现审计报账末端支付结束,2022年 12月20日前规范收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及时移交有关单位或个人,并参照《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后续管理工作,明确管护单位和管护责任人。
附件:潜江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明细表
潜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日
潜江市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明细表 | ||||
一、衔接资金来源 | ||||
序号 | 项目安排 | 决算金额 | 年初预算 | 备注 |
1 | 中央衔接资金 | 5375 | 5375 | 鄂财农发[2021]67号 鄂财农发[2022]18号 鄂财农发[2022]32号 |
2 | 省级衔接资金 | 6349 | 6349 | 鄂财农村发[2022]4号 鄂财农发[2022]19号 鄂财建发[2022]78号 鄂财农村发[2022]8号 |
3 | 市级衔接资金 | 15411.04 | 15411.04 | 潜政预[2022]109号 潜政办发[2022]1号 潜政预发[2022]126号 潜财预其他土地出[2022]16号 潜政预[2022]14号 潜政预[2022]15号 |
合计 | 27135.04 | 27135.04 | ||
二、衔接资金使用方向(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安排 | 资金安排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特色种养殖补贴 | 1200.00 | 农业农村局 | |
2 | 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 | 100.00 | 农业农村局 | |
3 | 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 400.00 | 乡村振兴局 | |
4 | 小额信贷贴息 | 300.00 | 乡村振兴局 | |
5 |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 3616.00 | 乡村振兴局 | |
6 | 国有贫困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 30.00 | 蚌湖林场 | |
7 | 国有贫困农场巩固提升项目 | 541.00 | 后湖农场 | |
8 | 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 360.00 | 农业农村局 | |
9 | 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 1320.00 | 农业农村局 | |
10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680.00 | 农业农村局 | |
11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984.00 | 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 |
12 | 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精准扶贫 | 2598.00 | 社会救助局 | |
13 | 交通衔接资金 | 2687.00 | 交通运输局 | |
14 | 资助脱贫户参合资金 | 300.00 | 医保局 | |
15 |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3700.00 | 医保局 | |
16 | 驻村工作队员意外保险 | 30.00 | 乡村振兴局 | |
17 | 防贫保 | 300.00 | 乡村振兴局 | |
18 | 小龙虾产业保险 | 335.00 | 乡村振兴局 | |
19 | 危房改造资金 | 50.00 | 市住建委 | |
20 | 老区项目建设资金 | 60.00 | 老促会 | |
21 | 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校原贫困地区幼儿补助资金 | 50.00 | 教育局 | |
22 | 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地方配套资金 | 128.00 | 教育局 | |
23 | 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精准扶贫配套资金 | 330.00 | 社会救助局 | |
24 | 小龙虾产业保险 | 450.00 | 财政局金融科 | |
25 | 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424.50 | 潜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26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 1050.54 | 农村环境管理局 | |
27 | 湖北柳伍集团18万吨速冻小龙虾、淡水鱼智能化生产项目 | 1904.00 | 总口农场 | |
28 | 湖北莱克食品30万吨小龙虾、水生蔬菜、速冻淡水鱼智能化生产项目 | 3207.00 | 总口农场 | |
合计 | 27135.04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