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5820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3日 16: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3日 16:05:00 名  称: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1-23 16:05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1月23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农业农村局在改革中调整定位,在矛盾中寻找突破,在磨合中推进工作。强化各项职能并转,明确党组班子和科室职责,细化机关工作条例,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职能工作情况

(一)统筹农业经济运行调度

1.加强经济调度。履行市委农办职责,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指导各区镇处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圆满完成年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2019年农业总产值139.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3.7%;农业增加值82.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3.7%;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4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7.3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22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

2.谋划产业发展。按照构建“南红北绿”产业格局的要求,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实施“双万”工程,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潜江虾—稻“走出去”实施方案》《2019年潜半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制定了推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全市建成高标准虾稻共作基地80万亩,小龙虾养殖产量14.38万吨,在外从事虾—稻产业经营主体560个,在外直接建设生产基地50万亩,带动全省虾稻共作面积700万亩。成功繁育出我省首个专门适用于虾稻共作模式的优质水稻新品种“虾稻1号”。小龙虾交易额突破80亿元,虾—稻产业综合产值达到420亿元。

3.深化品牌建设。开展了“潜江龙虾”走进中国香港、联合国总部、军运会等推介活动,与15个地区和59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潜江龙虾”高铁列车冠名,投放“潜江龙虾”高铁列车广告。潜江龙虾在第三届中国国际现代渔业暨渔业科技博览会上荣获特色渔业优势区域奖,在首届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荣获金奖,获得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声誉十强。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价值238.77亿元,位列全国龙虾公用品牌之首。

4.筹备“一节一会”。履行市“一节一会”筹委会办公室职责,成功举办了包括博览会、虾稻绿色发展交流会、潜江龙虾—中国区域公用品牌论坛、虾—稻产业“走出去”暨“千人计划”推进会、龙虾大世界基尼斯认证等活动,吸引一大批国内外知名院士、专家、学者、客商、领导的莅临和来自全国各地25000多名展商和观众,极大地丰富发展了潜江虾—稻产业内涵,宣传展示了潜江形象,推动了潜江经济社会的发展。

5.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做大培强华山、莱克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成功申报了巨金米业为第六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5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3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20家。加快推进泰国正大、福建安井、交投莱克、周黑鸭等项目建设。组织申报了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六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六次全国各类展会。

(二)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推进产业扶贫。引导贫困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鼓励贫困户发展虾稻、潜半夏、大棚蔬菜、优质大豆、网箱养鳝、葡萄、菊花等特色产业。采取局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年度脱贫村的产业扶贫工作机制,推进产业扶贫措施落地落实。全市参与产业扶贫的贫困户共9505户,其中从事虾稻共作的贫困户3726户,协助申报特色种植养殖补贴资金1244万元,补贴贫困户8542户。

2.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成立了潜江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潜江市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计划》。按照打造“三纵三横”美丽乡村示范带的要求,通过13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串点成线、以线带面”。全面启动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16个示范村、65个整治村前期工作。启动了我市龙湾镇郑家湖村、积玉口镇董店村和高石碑镇魏棚村的美丽乡村编制工作。

3.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履行市美丽办职责,贯彻落实全省“4·15”“5·15”会议精神,对标对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整治等十六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筹资40亿元重点对318国道沿线、高铁沿线、东荆河沿线等“三纵三横”区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春季、夏季、秋冬战役。筹资3188万元实施“四清一改”,清理积存垃圾4万吨,清理塘堰750处,整治残垣断壁1700处,清理露天堆积废弃秸秆6000吨。

4.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按照全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推进会议安排,我局迅速牵头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农村户厕建改工作进行摸底排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全市农村“厕所革命”累计整改完成农村户厕5.6万座。新建改户厕任务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

5.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筹资3.5亿元,协调市国土整治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完成2018年高标准农田17.5万亩任务,目前已全面进入项目验收评审阶段。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入设计阶段。细化了2019-2020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方案,加强检查督办,推进项目稳步实施。

(三)推进农垦改革

1.解决农场职工诉求。为妥善解决国有农场(管理区)相关人员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身故后丧葬抚恤费的诉求,我局积极行动,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国有农场(管理区)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等问题的暂行办法》。目前,我局正在组织专班对相关人员摸排,并对初步统计的339人进行最终身份认定后已提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按程序实施。

2.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理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农场实施公司制改造。先行先试,将农场内各类分散的资产资源和企业进行集中整合重组,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强化“人、财、物、投”的集中监管。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探索,探索推进农场职工持股,形成农场、集团和职工利益共同体。2019年新成立5家公司。我市6家国营农场现有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共19家。

3.推进垦区危房改造。2019年全市农垦危房改造竣工2.3万户,完成投资3.32亿元;申报2020年危房改革项目2个,申请中央投资资金5683万元。实施了后湖管理区、熊口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危房改造配套项目。

(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

1.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调整了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狠抓“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发布了防控工作通告,对全市的生猪养殖、运销、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设置了临时检查站,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关停不达标的小型生猪屠宰场9家,总共关停17家。

2.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执法。重点开展了2次“虾—稻”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了600多家农资经营门店,重点检查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虾—稻”投入品。开展植物检疫,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19份,产地检疫3千亩。全市共抽检水稻种子25批次,计10万公斤。

3.开展渔政执法。严格落实汉江潜江段保护区全面禁捕制度。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5起,没收违禁捕捞渔获物210公斤,行政处罚21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没收非法捕捞船只10艘。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在2019年部、省开展的多批次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中,抽取的水产品样品全部合格。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巡查数据库,做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生产基地全覆盖。完成了13个企业20个品种的绿色食品年检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已完成抽样检测3303个,检测合格率99.6%。配合做好部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共抽取样品168个,抽检合格率98.8%。同时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应用,全市已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五)全力化解信访矛盾

1.解决农机公司小区遗留问题。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为民服务解难题”中由我局牵头的农机公司小区7、8号楼办理不动产证的上访件,经多方协调争取,已基本化解。

2.妥善安置涉军群体。涉及转业志愿兵1人,我局已妥善安置在局机关工作。

3.努力做好渔民上岸工作。推进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解决了422名渔民养老保险问题,做好300余人转产转业工作,并在全省相关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

4.争取养老保险政策。原市农业局系统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和改制单位种子公司遗留问题已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后已逐步上线,正在筹集资金协调解决。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和“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一个目标(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突出两大产业(潜江虾-稻、潜半夏),打造三个品牌(潜江龙虾、潜江虾稻、潜半夏),打造江汉平原产业振兴标杆,江汉平原乡村绿色振兴典范。

(一)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大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升级发展。推进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发展“一镇一品”“一村一品”,推动重大农业项目落地。积极策划、申报、储备一批农业农村补齐短板项目,建设项目储备库。

(二)做强特色产业。实施“双万”工程,着力打造潜江龙虾、潜江虾稻、潜半夏等特色产业集群,深入构建“南红北绿”产业格局。打造潜江虾-稻产业园,力争建设90万亩高标准虾稻共作基地,培育、引进1-2家年产值达100亿元潜江龙虾、潜江虾稻加工或甲壳素精深加工企业,小龙虾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虾稻加工能力达到80万吨。实施潜江虾-稻“走出去”战略,力争各类经营主体在外建设虾稻共作基地130万亩,虾稻运销和产地初加工企业40个,潜江龙虾餐饮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达到1600家。发展潜半夏面积1.2万亩。因地制宜发展高蛋白大豆、果蔬等产业。

(三)建设公用品牌。打造“潜江龙虾”国家级品牌。加强品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奖补办法。推进“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产业化,促进衍生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产销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推动“潜江虾稻”“潜半夏”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四)培育经营主体。推进华山科技、交投莱克、巨金米业技改扩规,推动安井食品、周黑鸭、中虾企业项目建设。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结成农业产业联合体。

(五)发展新兴业态。持续实施“三乡工程”,吸引社会资本下乡,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兴业态。依托虾稻资源景观、标准化养殖基地和设施,着力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示范样板,加快农旅融合发展。

(六)补齐基础短板。全面完成2019-2020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19年度0.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地方转贷债券资金,筹资1.3亿元全面推动2020年6.4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七)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协调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积极推动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16个示范村、65个整治村建设。推动2020年示范村、整治村申报。大力推进“三纵三横”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

(八)整治人居环境。按照《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治三乱”“清三面”“整三边”,同步开展“五清一改”,做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田园、水源、家园清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31616户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目标。

(九)加强综合执法。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资市场及虾-稻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对象监管,严厉打击农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加大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深化农垦改革。着力破解束缚农场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改革难题,推进垦区集体化、农场企业化改革,逐步完善国有农场企业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农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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