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我局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清单公示如下: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
序号 | 责任部门 | 行政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 | 设定依据 | 设定依据类别 | 制定时间 | 保留情况 | 备注 |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渔业捕捞许可 |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船舶设备、渔具、技术人员等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承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 2022年10月 | 保留 |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生产设备、工艺和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承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 2022年10月 | 保留 | |||
3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承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六条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 2022年10月 | 保留 | |||
4 | 市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不含生物制品) |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经营场所、设备、仓库、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承诺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 2022年10月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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