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信易+农业” 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75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16: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16:40:00 名  称: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信易+农业”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2 16:4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信易+农业”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激励与农业行业相融合的方式,为农业经营者诚信经营提供涵盖政策、技术、销售等领域的便利优惠,在农业农村系统营造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为核心,以企业自愿为基础,以信用惠民为抓手,加大对守信农业经营主体的激励力度,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农业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农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深入推进农业领域诚信建设,加强农业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构建以信用为前提的农业服务机制,不断规范农业稳步有序发展。

  1. 激励范围

全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经营的主体


四、激励要求

(一)热爱农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诚信意识,服务社会,贡献社会。

(二)长期从事农业经营,在农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可推动产业品质提升,规模经营,示范带头作用强。

(三)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因守信行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或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信用良好,或受评A级纳税人、文明企业、诚信企业、信用单位等称号的经营主体。

五、实施内容

对有守信行为的信用主体,根据具体情形,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开通“优先通道”。对农业农村领域守信激励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享受农业项目申报优先通道,优先受理。

(二)优先享受农业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农村领域守信激励对象,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实行容缺受理,优先审批。在申报农药经营、兽药经营、动物诊疗许可等事项方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日常监管中,降低抽查频次。

(四)提供优先技术扶持和产品推介,安排和指导激励对象参加各类相关的行业内交流、产销推介活动。

(五)在媒体进行相应宣传推广。

(六)在参加评优评先时优先推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求局各单位(科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同时也要和相关单位紧密协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总结和挖掘联合激励典型案例和成功应用场景,不断提高信用建设的影响力,共建共享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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