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06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15:00:00 文  号:〔2021〕1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16:01:00 名  称: 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16:01 来源:市气象局

潜江市气象局

潜江市公安局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文件

潜气发〔202119

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处应急管理局(站),有关企业和单位

现将《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本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潜江市气象局

潜江市公安局

                              潜江市应急管局

20211124

潜江市气象局、潜江市公安局、潜江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

潜江市范围内危化企业、易燃易爆场所。

二、抽查时间

2021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三、参与单位

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抽查内容

(一)涉及公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业场所监督检查事项。

(二)涉及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方面的监督检查事项。

(三)涉及气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危化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等监督检查事项。

五、抽查方式及流程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全程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均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具体抽查流程如下:

  1. 以平台市场主体库中的危化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作为本次联合抽查的抽查对象库。

(二)集中随机抽取。组织集中开展随机抽取对象及检查人员,每个参加单位各抽取2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

(三)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被抽中的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平台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并打印检查表格。同时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准备好相关执法检查文书,市气象局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各参加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好联合检查。

(四)抽查结果公示。各参加单位要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录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五)抽查资料归档。各参加单位要及时将实地检查收集的资料、证据以及执法检查表等相关资料,及时予以归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依法依规处理,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抽查情况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推送相应的监管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此次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检查人员要统一着部门制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抽查取证笔录等执法文书。有条件的部门检查人员要自觉佩带好执法记录仪,在检查过程中实行全程摄像取证。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单位在联合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李清,电话:18674145312;市气象局联系人:冯海旭,电话:13545965654

  
  

20211124日印发


潜江市气象局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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