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2026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十、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10)
2026年度部门预算于2026年1月26日经潜江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6]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线上、线下投诉举报和各类渠道劳动保障维权线索,对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协助局机关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拟定处理意见,对不具备立案条件的线索案件,协调各方进行调解处理;
(二)协调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配合做好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各主体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落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配合对诚信或失信单位进行激励惩戒,并配合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有综合科、维权一科、维权二科、财务科、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接待科)共有17人,其中事业在编人员14人(全额财政人员10人、自收自支4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 2026年收支总预算382.33万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33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47万元。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潜江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的批复》(潜机编[2025]11号)文件,因我单位为2025年9月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故无和上年度对比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2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79万元。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潜江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的批复》(潜机编[2025]11号)文件,因我单位为2025年9月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故无和上年度对比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0.92万元。分别用于办公设备购置2.42万元,办公费支出1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潜江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的批复》(潜机编[2025]11号)文件,因我单位为2025年9月新成立的预算单位,故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万元,是为了“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是:2026年度,本项目拟根据本单位职能,做到:2026年,为达到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的目标,依据本单位职能计划处理维权案件220件、办理案件80件、专项检查6次、处理社保案件3件,保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数量指标:处理维权案件数量220件;案件办理数量80件;专项检查次数6次;处理社保案件数量3件。
质量指标:维权工作结案率≧98%;专项检查整改率100%;检查结果公开透明度公开。
时效指标:维权立案时限:5个工作日;专项检查整改时限:检查发现问题后1个月内;专项检查完成及时率100%;专项检查时间:按照专项检查通知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维权对象满意度≧9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附件8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表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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