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7263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16:13:4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16:10:00 名  称: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2-09-07 16:10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潜江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制订《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1.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时期。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努力工作,全面实现了“十三五”规划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全市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坚持城乡统筹就业,推行了政策扶持就业、经济拉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等为主题的多元化促进就业模式,积极拓展就业规模,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7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8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4.39万人,其中技能培训2.5万人,创业培训1.88万元。扶持3.56万名劳动者成功创业,累计带动就业5.63万人。

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面向城乡所有参保对象的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53.42万人次(其中:企业养老17.70万人、机关事业养老2.67万人、居民养老33.05万人)、失业保险4万人、工伤保险5万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5连调,达到月人均2214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8.2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3次调整,由70元调整至108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54%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工作不断加强,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结构持续优化,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专业技术人才2.55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达到153。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7.37万人,高技能人才0.9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12%

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善,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事考试制度不断健全,考务操作体系更加科学规范。表彰奖励工作不断规范,重大专项表彰活动圆满完成。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并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在原有的制度上出台了一系列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工资保证金、用工实名制、分账管理制、银行代发制等“四项制度”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十三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到期结案率达100%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层服务条件持续改善,全面实施二期“金保工程”,建设了市、区镇处、社区(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完成了社保核心业务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中心机房安全等测评,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系统行风建设深入推进,“23℃人社服务”品牌效应初步显现。“十三五”期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4.54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97.86%

人社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人事扶贫扎实开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9221人,其中市内就业10459人,市外省内就业2241省外就业652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19万人,4.19万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00//年)1676万元,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共1.67万人。人才人事政策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有力倾斜。

十三五时期,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形势和要求

十四五时期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市全面落实“东进南扩、产城融合,四区联动、全域振兴”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布局,聚焦“四大产业聚集区”和“四大千亿板块”持续发力。产业转型动能加速转换,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中美战略博弈成为常态,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所带来的深度影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国内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区域性、行业性集中风险不容忽视;社会保障体系在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仍需加强,征缴扩面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与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提高;人社防贫减贫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围绕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扶贫长效机制、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 主要目标

发展目标: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

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保制度改革,巩固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1.5%,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9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5万人。

建设高素质有活力的人才队伍。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深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十四五”期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适量增加;高中初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结构更趋合理;技能劳动者9万人,高技能人才1.1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12%

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更加有力,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更加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

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23℃人社服务标准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加快公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线下实现“一门式”“一窗式”办理、线上做到“一网通办”。人社扶贫长效机制更趋完善,人社工作防贫减贫作用充分发挥。十四五,发行第三代社保卡8万张,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67%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贯彻落实各项“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劳动就业工作、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等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就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就业成效列入评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第二节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加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力度,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指导、培训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完善基层服务保障机制。配合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实施就业帮扶行动,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深入推进汉江上岸渔民就业帮扶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积极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三节 积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项目、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推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和示范项目。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和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引领带动更多人投身创业创新活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扩大非全日制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就业,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第四节 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着力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以工代训。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立法建设,确保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和实习实训基地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调动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优化技能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加强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开发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基础数据库,搭建技能人才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第五节 继续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和发布制度建设。


第六节 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

结合省人社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围绕省就业局“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继续建设实施潜江市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资源库,推进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加快推进人员、单位、管理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库与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就业信息监测等重点建设任务。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立一体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服务能力。


第三章 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

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工作,以外卖、网约车行业先行试点,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严格执行退休年龄条件、待遇计发办法,规范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落实省厅统一的遗属待遇政策。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和退补渔民社会保障政策,积极推动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推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包容鼓励年金类补充养老保险,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培育支持个人储蓄类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合理确定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增长机制,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发挥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


第三节 建立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贯彻省厅养老保险总体方案,落实各项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按省厅要求制定调整缴费基数标准后的待遇计发过渡办法,实现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按省厅部署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落实省厅调整完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人均养老金水平。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强化失业保险保基本生活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基金统筹层次和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工伤职工待遇水平稳步增长。



第四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健全“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监督检查,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进驻检查,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监管效能。积极配合省级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提升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基金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人员能力素质。


第五节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完成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核心系统向省集中业务信息系统转移,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线下实现“一门式”“一窗式”办理;线上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做到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四章 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产业需求、岗位急需、专业紧缺、改善结构的原则,认真做好各层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建立高端人才合作平台,为我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交流提供一个高端、长效的平台,建设人才洼地;积极引导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大力推进校企合作,特别是校企高科技项目合作;继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新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绩效工资奖励等机制的杠杆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努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分布结构;建立完善优秀人才奖励和市政府津贴制度;组织开展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拓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根据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宣传动员,每年推荐参加省级赛事3项以上。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新兴行业每年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12项,重点打造“潜江裁缝”和小龙虾烹饪师等地方工匠品牌,选拔行业顶尖人才,以此为契机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我市整体职业技能水平。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技工教育“品牌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建设,继续举办技工院校校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开展技校教师专项招聘,举办技工院校教师能力大赛、学能大赛。优化技能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加强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开发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节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为重点、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加强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执法监督机制,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第四节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级表彰对象信息登记,对享受待遇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及湖北省贯彻措施,及时落实市获得功勋荣誉、国家级以及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的相关待遇。加强表彰活动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配合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国家和省、部级以上表彰评选推荐工作,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做好市级表彰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好先进模范休假疗养活动,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

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紧盯考试安全和考试质量目标,在推进人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加强与市教育考试院和市直考点学校合作,深入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努力建成区域性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加强人事考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考务管理能力;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环境。


第五章 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落实上级人社部门企业薪酬指导计划,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落实国有企业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政策,加强企业工资内外收益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继续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全面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规范特殊工时审批,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和企业经济性裁员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形势分析研判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第二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

健全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逐步形成“先预防、在调解、后仲裁的模式;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劳动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增强日常争议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健全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治理体制,逐步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配套制度体系,提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集成度和耦合度,确保《条例》《办法》全面贯彻落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长效机制,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依法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和督办,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推动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地落细,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举报投诉窗口接待服务规范,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方位便民服务,持续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完善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章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

线下依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实体窗口,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实现“一门式”“一窗式”办理;线上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为基础,推动人社业务“一网通办”。持续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发放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并加快推广电子社保卡、提高电子社保卡使用。



第二节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 “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认真落实23℃人社服务标准,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设立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持续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一批人社“知识通”。强化常态化监督,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推进突出问题深化整改,适时通报负面典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第三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人社扶贫政策措施连续性稳定性。着手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合发展,推动减贫工作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充分发挥潜江龙虾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优势,实施小龙虾养殖、小龙虾烹饪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农村就业创业者。继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落实“八五人社普法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第二节 强化财政保障

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强化市本级公共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责任,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列入公共财政保障重点,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大就业、社保本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抓好“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关注舆论反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第四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统筹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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