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荆楚返乡创业园”“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荆楚归雁”项目开始申报!成功可获资金扶持!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431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15:58:0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15:58:08 名  称: 潜江市“荆楚返乡创业园”“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荆楚归雁”项目开始申报!成功可获资金扶持!

发布日期:2025-09-10 15:58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大规模推进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规模推进楚商回乡和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关于组织“荆楚返乡创业园”“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荆楚归雁项目”申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135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荆楚返乡创业园”“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荆楚归雁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01

 申报对象


     一、荆楚返乡创业园
     荆楚返乡创业园申报对象指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管理规范,返乡创业市场主体集聚、带动就业明显,为返乡创业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创业服务的园区、基地等。


     二、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
     申报对象指返乡创业主体集聚、带动就业明显、消费业态丰富,为返乡创业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创业服务的特色小镇、步行街、历史文化街、旅游休闲街等。


     三、荆楚归雁项目
     申报对象指潜江籍人员从市外返回市内创办、带动就业明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市场主体。

02

 申报条件


     一、荆楚返乡创业园
     1.运营资质。经政府批准设立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园区运营主体注册登记2年以上;园区及入驻市场主体无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场地。场地手续合法;农业园区的占地面积(含种养殖基地面积、工作区等)在500亩以上,其他类型园区的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予以适当倾斜,面积可按上述要求的70%执行。

     3.配套设施。园区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能满足入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需要;为入驻市场主体提供较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基本办公、会议、商务洽谈等场所。

     4.创业带动就业。园区入驻市场主体20家以上,带动就业300人以上;由返乡人员创办(合办)的市场主体占园区入驻市场主体的50%以上。

     5.创业就业服务。配备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和5名创业导师,为入驻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金融服务、法律财务和税务、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每年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路演等活动不少于5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

     6.费用减免。对入驻市场主体给予场租、物业费、水电暖、网络等费用优惠。

     7.助力乡村振兴。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在促进农村劳动者致富和改变乡村面貌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已被认定为国家或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
     1.
运营资质。由专业化运营主体(注册登记2年以上)或由镇村两级直接管理;街区及入驻市场主体无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场地。场地手续合法;街区占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予以适当倾斜,面积可按上述要求的70%执行。

     3.配套设施。街区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能满足入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需要;为入驻市场主体提供较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商务洽谈等场所。

     4.创业带动就业。街区入驻市场主体(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50家以上,带动就业150人以上;由返乡人员创办(合办)的市场主体占街区入驻市场主体的50%以上。

     5.创业就业服务。配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和3名创业导师,为入驻市场主体提供注册登记代办、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等;创业氛围浓厚,定期举办政策宣讲、座谈交流、创业培训、典型宣传等创业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三、荆楚归雁项目
     1.
主体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为返乡创业人员,近5年在潜江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2年以上。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股权占比不低于30%。

     2.经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劳动用工规范;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

     3.各类市场主体对应条件

(1)特色种养殖类:上年度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20人以上。

(2)农产品加工类:上年度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50人以上。

(3)乡村休闲旅游类:上年度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30人以上。

(4)电子商务类:上年度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20人以上。

(5)制造业类:上年度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80人以上。

(6)社会化服务类:上年度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30人以上。

(7)民俗文化传承与开发类:上年度经营收入8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20人以上。

     4.助力乡村振兴。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在促进农村劳动者致富和改变乡村面貌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同一法人代表(合伙人)或者控股股东所在市场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已享受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省级劳务品牌领军企业、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或2022年“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的,不得申报。

03

 申报评定程序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园区、街区、项目填写《荆楚返乡创业园申报表》《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申报表》《荆楚归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3、5)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向潜江市人社局申报。


      二、市级推荐
     潜江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对园区、街区、项目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推荐对象,连同所有附件资料及相关佐证资料上报省人社厅。


      三、专家评审
     在湖北省就业创业专家库、省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遴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候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
     省人社厅对候选园区、街区、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研究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社厅研究,予以认定,发文公布,颁发牌匾,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荆楚返乡创业园”“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的有效期为5年。

04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

05

 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728-6237447

地址: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指导科506室(红梅西路55号)



附件
荆楚返乡创业园申报表.docx
荆楚返乡创业园考评表.docx
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申报表.docx
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考评表.docx
荆楚归雁项目申报表.docx
荆楚归雁项目考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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