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确保“证岗相适”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7445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14日 11:32:1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4日 11:32:15
名 称: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确保“证岗相适”
发布日期:2025-04-14 11:32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要求: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要确保“证岗相适”。申领人需提供参保缴费单位出具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且加盖参保缴费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格式见附件)。
申请两本以上证书补贴人员,需分别说明每本证书与岗位相适情况,若存在岗位变动,予以具体说明。
参保缴费单位应严格审核职工岗位与证书的匹配性,对真实性负责。
1、线下办理的,申请人持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原件提交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517室办理;
2、线上办理的,申请人需将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扫描件发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邮箱(3874723592@qq.com)。注意:邮件命名格式为“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
咨询电话:0728-6239199
附件: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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