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变动,企业年金怎么处理?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712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19:43:2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19:43:25 名  称: 工作单位变动,企业年金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3-03-20 19:43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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