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止于真相
今天我们再来粉碎两个
关于养老保险的谣言
01
谣言流传度:★★★★ 迷惑指数:★★★★
谣言
辟谣
当然不是!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可以按规定办理衔接。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
02
谣言流传度:★★★ 迷惑指数:★★★★
谣言
辟谣
错!
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前后缴费的年限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具体情况建议通过拨打12333电话等方式,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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