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圆满完成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72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20:42:3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20:42:31 名  称: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22-07-13 20:42 来源:潜江市人社局
近日,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对我市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并领取待遇的10206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调整,月人均调待177.65元,从2022年1月份起执行,将于本月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养老金调整继续延续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32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每人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适当倾斜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本条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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