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4942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00:00:00 名  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发布日期:2019-06-06 00: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相应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中央、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集体、机关工勤人员和集体的奖励规定,对事业单位和主管机关(部门)的奖励行为进行备案和监督。贯彻实施全省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拟订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工作,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对外交流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区镇处及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8个科室,下设局属事业单位36个(含23个人社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在潜江市建设街80号,联系电话:0728-624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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