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许可事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申请单位:潜江市川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关业茂
你校于2025年3月12日向我局提交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本局决定予以行政许可,准予你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申请,许可证号:人社民429005420220001号,办学内容:叉车工、种养殖技术员、电工、服装缝纫工、育婴员、制图员、美容师、小龙虾分拣工、中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短视频制作、茶艺师、中式烹调师、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证书有效期:2025年3月12日至2028年3月11日。
你校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我局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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