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许可事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
申请单位:潜江市微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周华凤
你校于2025年3月5日向我局提交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本局决定予以行政许可,准予你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设立)申请,许可证号:人社民429005420220002号,办学内容:电子商务师、制图员、创业培训、育婴师、保健按摩师、家政服务员、中(西)式面点师、厨师、小龙虾分拣、小龙虾加工调味、服装缝纫工、种养植技术员、食品制作工、叉车工、短视频制作、养老护理员。证书有效期:2025年3月6日至2028年3月5日。
你校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我局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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