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116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16:01:34 文  号:潜人社许准字〔2026〕1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16:01:34 名  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3-26 16:01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公司名称):潜江市捷美物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码:91429005MA49J73T1E          

住所:潜江市园林街道光明社区保驾路西51号

法定代表人:颜夏云

你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经营范围:境内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许可证号:HB15002026000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劳务派遣证书有效期:2026年3月26日至2029年3月25日。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劳务派遣经营活动。    


2026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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