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公布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51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15:51:1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15:51:13 名  称: 潜江公布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2-15 15:51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潜江公布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省关于茶叶过度包装治理的安排部署,今年,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茶叶生产经营单位102家,责令改正10家,张贴《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茶叶过度包装的政策提醒函60份,签订《抵制茶叶过度包装承诺书42份,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现公布一批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如下:

一、彭某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

112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彭某经营的茶叶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主要销售茶叶和茶叶包装盒,若顾客有包装需求,可在店内同时购买茶叶和包装盒,彭某再为顾客进行包装。

执法人员调取了彭某的进销台账,经测算,店内酒红色木质包装盒和“云雾绿茶”同时销售,其包装成本大于2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要求。

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彭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包装盒。

目前,彭某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二、某茶叶店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

112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城区某茶叶店进行检查在货架上发现有金骏眉红茶百年原生老枞·武夷红茶销售,包装盒均为檀木材质,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人进销台账,经测算,上述两种茶叶包装成本均大于2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包装盒。

目前,当事人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三、刘某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

112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刘某经营的茶叶店进行检查。经查,刘某主要销售散称茶叶和茶叶包装盒,若顾客有包装需求,可在店内同时购买茶叶和包装盒,刘某当场为顾客进行包装。

执法人员调取了刘某的进销台账,经测算,店内深褐色木质包装盒和“五峰毛尖”同时销售,包装成本大于2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要求。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刘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包装盒。

目前,刘某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四、潜江市某商行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

1129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潜江市某商行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主要销售散称茶叶和茶叶包装盒,若顾客有包装需求,可在店内同时购买茶叶和包装盒,当事人再为顾客进行包装。

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人进销台账,经测算,“千山翠影包装盒和绿茶合并销售,包装成本大于2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包装盒。

目前,当事人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五、佘某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

1129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佘某经营的茶叶店进行检查。经查,佘某主要销售散称茶叶和茶叶包装盒,若顾客有包装需求,可在店内同时购买散称茶叶和茶叶包装盒,佘某再为顾客进行包装。

执法人员调取了佘某的进销台账,经测算,“礼仪天下”包装盒和香绿茶同时销售,包装成本大于2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要求。

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潜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包装盒。

目前,佘某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六、某茶叶店销售包装成本超标茶叶案

1127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茶叶店进行检查发现其主要销售茶叶和茶叶包装盒,若顾客有包装需求,可在店内同时购买茶叶和包装盒,当事人再进行包装。

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人进销台账,经测算,店内的灰色皮质包装盒和毛尖茶叶同时销售,包装成本大于2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不符合规定的茶叶包装盒。

目前,当事人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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