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20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四)关于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2020年部门决算于2021年10月13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2019年3月11日,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职责,原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以及市科技局的知识产权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潜江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止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十)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并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十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依法推进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场监管部门包括29个机关科室及1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市局机关 | 财政拨款 |
东城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西城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开发区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广华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杨市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泰丰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周矶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总口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浩口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熊口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龙湾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王场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老新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高石碑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张金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综合执法支队 | 财政拨款 |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聚焦重点,企业开办大提速。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是省、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性考核指标,作为落实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我局落实改革精神,精简环节,推进线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五个环节业务申请和出件只到“一窗”、只进“一网”,企业开办时间保证在1个工作日内得以全面落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表申请”服务,申请人一次填报,无需重复提交材料。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公章刻制服务,免费赠送一套四枚公章,截至目前,为403家企业免费赠送了1612枚公章,企业获得感极大提升。
2.破解难点,行政审批更智能。行政审批窗口设立导办台,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人面对面指导、帮办。同时,创新设计动漫人物对话,将个体执照登记、个体户取名等高频事项网办流程制作成动漫小视频,在政务中心窗口滚屏播放,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形像活泼的人物,诙谐生动的对话,清晰明了的图示,网办流程一键秒懂,得到申请人认可与喜欢。
3.打通堵点,登记材料“大瘦身”。今年6月,我局大胆创新,推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在全域范围内实行住所承诺制的地区,释放了住所资源,激发了市场活力。6-9月,我市新增市场主体3537户,其中3522户使用承诺办理登记,新增市场主体较去年同期增长41%,其中企业较去年同期增长78%,9月2日,《湖北日报》对此项工作予以专题报道。
4.关注痛点,服务企业更高效。疫情期间出行不便,针对无法见面指导、外资企业股东无法提供本人签署的申请材料,特检院停止检查特种设备,企业无法顺利复工复产等痛点,我局推出网上审查改现场办理、容缺受理、协调办理等系列服务措施。为东颢和奥瑟夫两家服装企业取得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助其转型生产隔离衣;加班加点,克服疫情多重困难,为市柳伍水产公司及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顺利拿下4500万吨大订单;多方协调,在中特院业务暂停的情况下,为富阳化工争取到设备检测,助其顺利复工复产。湖北擎天公司给我科室送来“优化环境履职尽责好卫士,服务企业热情高效贴心人”牌匾。近期,行政审批窗口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二)构建高压态势,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1.加强公平竞争监管执法。积极开展整治保健市场、放心外卖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公平交易执法、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稽查工作。截至10月,我局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423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件,移送其他部门案件线索2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按照程序组建了我市的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共有9名涉及司法、法律、市场、文化、税法等涉及到市场经济的专家人才。
2.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开展了教学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医疗机构收费专项检查等价格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共查处价格类和不正当竞争类案件31起。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机构3家、行业协会8家。对全市7家商业银行开展全面收费检查,查处以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商业贿赂、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组织虚假交易等行为,共查处虚假宣传案3起,查处组织虚假交易案1起。
3.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商标权、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以及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办理涉及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4件,没收侵权开关面板741个、白酒220瓶、种子765公斤。开展2019年度专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向36家企业和个人发放专利专项资金近20万元。积极组织湖北虾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尝香思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省知识产权局主办、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荆楚网合作开设的“品牌湖北”栏目进行自有品牌的宣传推广。通过严格地品牌筛选、稿件审核,共推荐包括“潜江龙虾”在内的7个优势本土品牌通过栏目,进一步提升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检查和网络执法办案活动,不断推动网络市场监管到位。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聚焦医疗、药品、保健品、房地产、教育培训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我局共办理广告类案件9件,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检查个私业主、单位、广告牌约2500个。
(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1.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监管体系,提升维权工作的效能。截至10月,共受理消费者诉求7492件,其中投诉1699件,举报1009件,咨询478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29万元。新增32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服务站总数量达到83个。应用全省系统统一的“湖北消费维权政企协作平台”,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就地就近化解消费诉求。
2.强化“诉转案”效能。今年4月,省市场监管局确定我局为“诉转案”工作试点。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消费维权暨“诉转案”省局试点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诉转案”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了立结案率、回访率、公示率三个100%的目标,以检验工作质效。“诉转案”案件立案101件,结案61件,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效能。
3.营造舆论环境。3.15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凝聚你我力量,放心消费虾乡行”承诺接力打卡活动。该活动不仅隆重新颖的纪念宣传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切实提振消费信心。
4.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为提振消费者信心,我局对全市20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实施“明厨亮灶”智慧监控,在“放心消费虾乡行”公众号新增“放心外卖”栏目,目前已有30家中小型餐饮企业加入。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模式,让消费者的获得感、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的主体意识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效能得到提升。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四)全面维护安全底线,坚决守护公共安全
1.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和食品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163家,现场检查163家,排查风险隐患82处。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检查虾-稻食品生产企业81家次,其中生产小龙虾食品的26家次,生产小龙虾调味料的5家次,大米生产企业50家次。加强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次13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5家次,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共12处,查封无证桶装水生产黑窝点1个。积极帮扶指导无证面条生产小作坊改造升级,公示“以奖代补”小作坊74家,核发“以奖代补”资金38.99万元。
2.突出抓好药品安全监管。强化疫苗、中药材、基本药物、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推动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疫苗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等行动,着力消除风险隐患。从1月开始,对江赫生产的医用口罩进行统一调配,截至3月,全市保供医用口罩1300多万只。为保障防疫物资质量,出动160余人次对300家药店进行巡查,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零售药店885家次,使用单位426家次,共计1311家次,零售药店抽样39批,使用单位抽样14批,立案1起。开展疫苗及特殊药品专项整治,重点对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大容量注射剂、诊断试剂等高风险药品以及特殊药品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
3.盯紧盯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疫情期间我局深入到可赛化工、永安药业、富阳化工等10余家复工复产企业现场,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协调检验机构对未按期定期检验的电梯81台、压力容器32台、锅炉4台、起重机械11台进行了检验。对富阳化工11台高压压力容器进行检测,并依据相关政策免除检验检测费18万元。加强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一共出动执法人员103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26家,发现隐患92处,整改79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6份,依法查处了案件19起,严厉打击了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4.做实做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加大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4家生产的非医用口罩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4批次,其中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处理。对3家连锁药企的非医用口罩抽检3批次,3批次合格。对1家熔喷布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等公司材料,及公司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对肥料、杀菌、补钙等虾稻投入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18批次。抽检商品煤、蜂窝煤10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抽检成品油16批次,其中15个批次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成品油已移交基层所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五)加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为抓手,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举办了“后疫情下企业高质量发展论坛”,论坛有100余家企业的260名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参加。实施省局质量提升示范项目,联合专业机构共同推进“潜江小龙虾食品工业集群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组织中检集团湖北公司深入潜江虾稻企业,帮助企业规避标签错误风险并提供问题标签的改进方案。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活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12块,发动260家市场主体参与主题宣传;组织400余名群众参加“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安全消费 从知晓开始”等各类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节庆市场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化工企业23家、学校食堂172所、电梯使用单位87家,整改安全隐患225处;开展“计量中小企业服务行”活动,为15家企业提供计量“个性化定制”、“一对一”和“一揽子”打包服务;召开潜江虾-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
2.以塑造领先标准为引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20年40家企业191项标准在平台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执行标准。结合我市地域特色,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地方标准有效性。向省局申报了2020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小龙虾池塘养殖技术规程》,指导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制修订水平,帮助企业标准查新,帮企业共检索查新标准221项。
3.以发展知识产权为衔接,积极推进提质增效。深入企业调研专利申请情况,宣传专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采取分类分级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专利状态清查盘点工作,提醒、指导因疫情影响延误相关期限的专利权人补缴年费、请求恢复权利。共清查发明专利144件,提示、指导专利权人补缴年费10件、请求恢复权利4件,各监管所走访105户次。同时也对专利权人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困难进行调研和指导,有效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提升。
(六)突出发挥职能优势,打好重点工作攻坚战
1.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做好网格、路长制、校园周边整治、窗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包保路段创文工作,与汉南社区主要负责人商讨包保路段创文工作的有关事项。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按时在常青藤路口和中百仓储路口开展道路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六进”活动,并引导商户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放置。
2.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重点围绕集市贸易、野生动植物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网络传销、知识产权保护、无证无照经营、价费监督、违法广告、反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等领域集中开展了“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0月底,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局专题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市扫黑办组织全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在我局召开工作交流现场会,与会单位对我局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我局先后4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工作推进会,悬挂标语横幅150余幅,派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册3000余份,制发工作动态6期。上门走访经营户3000余户、召开行业座谈会2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1500余份。结合民生保障及行业乱象涉及的12种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涉疫物资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反欺诈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452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2053户次,排查线索92条,查办案件319件,查获各类野生动物343只。积极配合公、检、法、纪监委等部门的办案调查,协查企业登记信息953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
3.脱贫攻坚工作成绩显著。一是立足项目,搞好设施建设。我局出资对新庙村二组25米宽、高4米的滚水坝进行了修建,改建涵闸150CM,疏挖沟渠长度4000米,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设施。佘口村以蔬菜大棚种植为特色产业,成立了2个蔬菜大棚合作社,并聘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12户。帮助棉条湾村申报2019年遗漏的4户雨露计划,组织人员参加了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2期,推进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16户90亩。二是帮扶活动,丰富多彩。我局组织10位爱心企业家走进棉条湾村,将2200斤潜半夏种子发放给14户村民,在杨新庙村开展“致富路上手拉手”爱心帮扶活动,在双丰村组织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播洒爱心阳光”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我局尽量在扶贫消费网832平台采购,并要求总额不低于15%。
(七)强化党建统领作用,锻造履职尽责好队伍。
1.筑牢思想根基。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国“两会”、党规党纪等专题开展集中研学9次。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学细。制作“我是市场监管人”党员教育电视片,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群等工作空间和渠道,大力宣扬疫情中涌现出的身边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夯实组织基础。优化党组织设置,配强支部班子,组织开展“晒晒我的支部”展示活动。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梳理出“四类8条”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并积极整改。严格党员管理,在发展党员中建立集中面试制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建示范点”“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组织评选“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48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市局、基层所分别到15个联系社区报到,487名党员干部(含退休人员3人)到61个社区(村组)报到,建立了联系汉南社区工作队和应急突击队。
3.从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提醒,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强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下发督办通知24份,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多维宣传提质效。以节日为契机,开展丰富有益的活动:五四节,开展“新市场新理念新作为”青年辩论赛;三八节,组织“ 我的妈妈是市场监管员”活动;六一节,组织干部子女开展“我是小小市场监管员”岗位体验;父亲节,策划“长大就成了你——市管哥送给父辈最深沉的爱”活动;七一节,开展“晒晒我的支部”活动;八一节,组织“青春献给橄榄绿 生命融入正义蓝”歌咏会;中秋节,组织“家和万事兴”中秋联欢会;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展开宣传,对内凝聚力量、对外展示形象。我局将百姓的关注点作为市场监管宣传工作的着力点,今年以来在中国消费者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发表新闻稿件80余篇,多篇推文被“市场监管半月沙龙”等各大公众号转载。“食品安全消费系列”作品荣获市场监管优秀融媒体宣传作品运营策划类大奖。
二、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20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0616.72万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0616.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8.32万元,降低4.4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412.16万元,占比98.07%,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76.13万元,降低2.58%;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其他收入204.56万元,占比1.93%.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12.19万元。
(2)支出总计11310.08万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1310.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6.69万元,增长7.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584.42万元,占比84.74%。其中,人员支出857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02万元,公用支出687.75万元。
2.项目支出1725.66万元,占比15.26%。
2020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9.04万元,增长11%。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9.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同级兄弟单位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2批次、接待总人数732人。与上年相比,支出较上年减少15.01万元,降低81.18%,主要原因是:受2020年初疫情影响及全国防疫要求,上级调研、同级兄弟单位交流均通过网络视频会议进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支出76.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度未购入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76.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3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7.9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购入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72万元,降低5.84%,主要原因是:受2020年初疫情影响及全国防疫要求,减少了出差等业务次数,公务用车磨损率较低,维护费用相应降低。
(四)关于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批复我部门1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资金925.3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考核结果为“优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应当不少于对机关运行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进行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包括机关各科室、15个基层监管所及1个综合执法支队公用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87.75万元,比上年减少436.97万元,降低38.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2020年初疫情影响及全国防疫要求,业务量降低,机关日常运行费用开支相应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政府采购总支出为400906.48元,其中货物类400906.48元;服务类0元。均符合政府采购各项规定。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具体说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固定资产总计4827.2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124.05平方米,价值2253.87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11165.95平方米,价值466.51万元;车辆53辆,价值614.6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92.18万元(包括通用设备2618个、专用设备332个、办公家具4789个)。
三、名词解释
对收入、支出等科目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决算公开表格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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