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八)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度部门预算于2024年1月30日经潜江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4]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一、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2019年3月11日,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职责,原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以及市科技局的知识产权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潜江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止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十)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并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十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依法推进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29个机关科室及1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市局机关 | 财政拨款 |
东城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西城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开发区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杨市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泰丰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广华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周矶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总口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浩口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熊口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龙湾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王场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老新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高石碑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张金监管所 | 财政拨款 |
综合执法支队 | 财政拨款 |
二、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11.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01.74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1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1.74万元。
按支出类别,包括:人员类支出8160.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3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2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252.1万元(其中公用费项目支出602.13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49.9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99.2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13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2万元,资本性支出278万元。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01.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97.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拨付零调、绩效、养老保险补差1407万;二是拨付两类人员统筹待遇959万;三是拨付职业年金做实275万;四是拨付本级未纳入年初预算的监控项目资金287万;五是拨付省对下转移资金225万。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8552.5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8030.44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22.13万元);综合管理经费393.27万元、抽验及奖励专项经费56.7万元(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专利专项经费19.2万元、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80万元、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元(属于特定目标类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8552.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89.45万元,降低27.76%,减少原因:一是拨付零调、绩效、养老保险补差1407万;二是拨付两类人员统筹待遇959万;三是拨付职业年金做实275万;四是拨付本级未纳入年初预算的监控项目资金287万;五是拨付省对下转移资金225万。
2.综合管理经费。2024年预算数393.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59万元,增长7%,增长原因:2023年度年初财政调减。
3.专利专项经费。2024年预算数为1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6万元,减少58.08%,减少原因:市财政大幅削减项目经费,确保人员经费。
4.抽验及奖励专项经费。2024年预算数56.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5.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2024年预算数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2024年新增纳入预算。
6.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数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2024年新增纳入预算。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52.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00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2)公用经费52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6.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按照市委市政府临时招商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境)费8.33万元;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力压缩公用经费。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如果本部门该表数据为零,应当列示空表公开,并说明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如果本部门该表数据为零,应当列示空表公开,并说明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其中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按类别分类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运转类项目支出(其中包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9611.74万元。
(八)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9611.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0万元,占1.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81.74万元,占98.65%。
(九)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9611.74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8160.44万元,占84.90%;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02.13万元,占6.26%;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49.97万元,占6.76%;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99.2万元,占2.0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应当不少于对机关运行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等情况进行说明)
(1)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包括机关各科室、15个基层监管所及1个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22.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4.75万元,降低61.5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2023年度修整了办公用房;二是大力响应国家政策,减少公用支出,确保人员支出,故公用经费相对降低。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8万元,其中:购买商务用车1辆、购买公务轿车7辆、购买公务越野车4辆、购买国产电脑60台、购买A4彩色打印机10台、购买复印机10台、购买空调10台、购买组合家具28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具体说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固定资产总计4711.8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4124.05平方米,价值2253.87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11165.95平方米,价值466.51万元;车辆53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价值614.6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76.79万元(包括通用设备2553个、办公家具4882个,自行车4辆,电动摩托车17辆)。
(4)预算绩效情况
针对2024年度预算编制,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依据我局自身工作职能及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完善,对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设置科学、完整的绩效目标,各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更加侧重于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使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三是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宣贯,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项目文本绩效目标、指标的申报,项目绩效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
1、综合管理经费
项目目标:以推进市场监管职能转变为重点,促进市场主体增量蓬勃发展,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潜江经济崛起作出新贡献。通过对我市食品生产、小作坊、流通(食用农产品)、消费等环节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构建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分阶段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欺诈、限制竞争、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错案报告分析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相关制度。完成2024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的目标。
评价情况: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提升群众购买安心度,预算成本593.27万元。
2、专利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进一步鼓励我市人员创新创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潜江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我市企业和个人积极进行专利研发和申请专利的目标。
评价情况:提高企业和个人专利研发和申请专利积极性,预算成本19.2万元。
3、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
项目目标:实现引导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促进潜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评价情况: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预算成本80万元。
4、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有力保障质量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的目标。
评价情况: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预算成本100万元。
5、抽验及奖励专项经费
项目目标:1:通过对我市食品生产、小作坊、流通(食用农产品)、消费等环节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2:完成省局下达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制定出台2022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协调第三方抽检机构,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加强抽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开展“靶向式”监测。加强对不合格产品退市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3:给予对食品、药品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奖励,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等商品质量实现质的飞跃等的工作目标。
评价情况: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等商品质量实现质的飞跃,预算成本56.7万元。
(5)其他情况
无
三、名词解释
对收入、支出等科目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如: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潜江市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_2024-01-30.xls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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