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
二、收入决算表.................................7
三、支出决算表.................................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3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4
第三部分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5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39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一、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44
二、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1
三、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0
四、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验及奖励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6
五、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2
六、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8
七、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4
八、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1
九、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7
十、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5
(说明:目录页码自行编辑)
2025年部门决算于2026年10月8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2019年3月11日,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职责,原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以及市科技局的知识产权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潜江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止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十)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并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十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依法推进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组成,包括市局机关及13个派出监管所和1个综合执法支队。
纳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市局机关
2.园林监管所
3.泰丰监管所
4.开发区监管所
5.广华监管所
6.周矶监管所
7.总口监管所
8.浩口监管所
9.熊口监管所
10.王场监管所
11.老新监管所
12.高石碑监管所
13.张金监管所
14.后湖监管所
15.综合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说明:公开表格插入到相应标题下面,注意排版。)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495.4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0.11万元,下降1.22 %,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非税收入因各类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0337.4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8.73万元,降低1.32%,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非税收入因各类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0.46万元,占本年收入99.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76.95万元,占本年收入0.74%。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0367.8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65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非税收入因各类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
其中:基本支出9673.59万元,占本年支出93.30%;项目支出694.27万元,占本年支出6.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60.4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35万元,降低1.08%。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非税收入因各类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60.46万元,比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102.63万元,降低0.99%。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非税收入因各类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63万元,降低0.99%。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非税收入因各类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60.46万元,占100%,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260.46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项目支出。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举,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5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02.67万元,支出决算为956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响应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非税收入因各类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但相较于年初预算有所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万元,超过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此项目所用经费均为上级部门拨付的省专及中央专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万元,超过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此项目所用经费均为上级部门拨付的省专及中央专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60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省市场监管局拨付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计入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6.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0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6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只说明本部门使用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该项数据为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该项数据为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10万元,支出决算为58.98万元,完成预算的78.54%。较上年减少7.30万元,降低11.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维修、保养次数较上年减少;二是因2025年度编制公务接待费口径问题,导致编制预算数偏小。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维修、保养次数较上年减少;二是因2025年度编制公务接待费口径问题,导致年初编制预算数偏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无。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71.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0%;较上年减少4.04万元,降低6.7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71.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0%;较上年增减少4.04万元,降低6.7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保养次数较上年减少。截止2025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9%,较上年减少3.26万元,降低50%。,比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编制公务接待费口径问题,导致年初编制预算数偏小。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5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国内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及业务考察团,主要是开展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的交流。202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2批次,6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注意事项:“三公”经费为零的部门单位,要做文字性描述,并说明原因,不可为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单位)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4.57万元,增长37.3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说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填写,也不用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各部门及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53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固定资产总计4764.1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4124.05平方米,价值2253.87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11165.95平方米,价值540.36万元;车辆53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价值614.6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55.27万元(包括通用设备2605个、办公家具5056个,自行车4辆,电动摩托车17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针对2025年度预算编制,我局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依据我局自身工作职能及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完善,对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设置科学、完整的绩效目标,各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更加侧重于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使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三是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宣贯,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项目文本绩效目标、指标的申报,项目绩效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本部门人员经费不足,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考核结果为“优良”。
(请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综述,并将《2025年度XX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作为附件附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29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9万元,全年执行为29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抽检工作方面:2025年度,我局按时在12月底前完成年初制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抽检任务,共组织抽检2912批次,其中食品抽检2682批次,药品抽检190批次,化妆品抽检2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批次。另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404批次。抽检程序达标率为100%。提升了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也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打击传销方面:(1)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协调,主动作为,组织召开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2)突出重点打击行为。重点监管城乡结合部、城镇出租房屋、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区域人员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严惩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创业就业”“谈恋爱”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的传销行为;重点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严惩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利用“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重点打击假借“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严惩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高额返利”“消费投资”“消费返利”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代理等形式从事的传销行为。(3)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案件报备工作。(4)加强组织协调,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的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坚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市场监管、公安、金融、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办理传销案件1件,创建“无传销”社区共计220个,未发生因传销引发的重大刑事、群体性事件,未被上级部门通报。价格监督方面:2025年度,我局价格监督检查次数50次,价格监督培训次数2次,价格执法合规率100%,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我局于每月开展一次价格监督检查。加强了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加强了民生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了涉企收费专项价格监管,加强了对直销行业服务与监管力度。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也提升了经营者守法意识。执法方面:2025年度,我局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次数6次,开展培训次数2次;资金使用合规律100%,案件处理合规率100%;平均结案时长28天。我局2025年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62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0件,不予处罚案件301件,一般程序案件中涉及复议案件2件,诉讼案件0件,降低了立案案件重复发生情况,侵权违法行为案件结案率100%,行政复议诉讼率0.36%。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2025年度,我局消费维权手册发放数量45000册,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监管所数13个,维权培训次数2次,12315维权公益广告播放时间为全年滚动播放,12315投诉反馈时间为24小时内,12315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率100%,12315投诉反馈率100%。提升了消费维权效能,也提升了社会群众满意度。信息化建设方面:我局2025年度购置的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办公家具所使用的经费资金使用合规率100%,设备验收合规率100%;设备购置时间及时,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线路维修及改造时间及时;提高了全系统办公自动化程度,也提高了职员工作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29万元,全年执行为29万元,执行率为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19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9万元,全年执行为19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度,申请专利800件,授权专利561件。深入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2025年以来,潜江市不断规范案件办理,设立专家库,请求省保护中心出具咨询意见,深化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线索移送合作,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20件。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活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多部门、多主体协同,通过制度化机制推动创新资源高效集聚与快速对接。目前已推动6项专利成果成功签约落地,促进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大力推进专利产品备案。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摸底调查,并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截至目前,已完成专利产品备案54件,同比增长35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19万元,全年执行为19万元,执行率为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全年执行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度,我局按时在12月底前完成年初制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抽检任务,共组织抽检2912批次,其中食品抽检2682批次,药品抽检190批次,化妆品抽检2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批次。另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404批次。抽检程序达标率为100%。提升了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也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10万元,全年执行为10万元,执行率为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8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80万元,全年执行为80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度,我局知识产权宣传乡镇做到了全覆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开展培训8次,确保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反馈时间是在1个工作日内,实现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市局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勇于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1.积极开展中大型企业“壮腰”行动。围绕金澳科技、永安药业等龙头企业实施强链补链的“壮腰行动”,引导其在关键技术方向加快布局和突破,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构建“事前预警-事中协同-事后赋能”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化解海外纠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成功入选全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约10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3.加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今年10月,与江西省南昌县、湖南省浏阳市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与合作协议书》,有效促进三地知识产权资源互学互鉴、优势互补,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注入知识产权保护新动能。11月,与河北省赤城县签订了《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重点推进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共同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4.持续开展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截止目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2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68亿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年初预算批复80万元,全年执行为80万元,执行率为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3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30万元,全年执行为30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我局在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一)开展质量强市工作评估。全面梳理质量强市建设中的成效亮点、创新举措与薄弱环节,形成《潜江市质量强市建设评估报告》。此次评估是对“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的“全面体检”,为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优化质量政策供给、强化质量协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企业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二)推进质量品牌工作。实施潜江市光电子材料产业链质量提升省级项目,走访问诊上中下游企业30家,绘制产业“质量图谱”。运用“科长议事”机制,组织市高新区管委会等3个部门召开研讨会,明确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等8项重点任务。开展帮扶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解决方案。深化“湖北精品”培育,引导科技型企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2025年,4家企业5个产品通过标准先进性评价。目前共有5个“湖北精品”,持续保持直管市第一位次。(三)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农业微生物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组织专家团队调研22家企业,发挥认检技术支撑作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一是追根溯源查问题;二是强化引领树标杆;三是管理提升育典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通过“一企一策、一企一标、一企一效”,形成5个典型案例,以点促面,推动我市农业微生物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3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30万元,全年执行为30万元,执行率为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5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50万元,全年执行为50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我局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重点举措:一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成果显著。聚焦潜江龙虾全产业链,牵头构建了全面覆盖生态种养、精深加工、餐饮服务等多领域的标准体系,包含6个子体系、189项标准。二是标准宣贯培训实效开展。举办2025年度春季标准化与质量宣贯培训班和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依托供应链平台开发标准应用系统,实现标准文本在线阅读、下载及二维码追溯功能,推广标准实施见效。三是标准实施监督有力推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扎实开展市场类标准和商品条码监督抽查工作。四是跨部门协同联动深化。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标国家要求、结合产业特色,发布并解读高于国家标准的《潜江龙虾电子商务品控标准》团体标准,进一步推动标准落地见效。五是标准化试点示范成效显著。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湖北潜网集团小龙虾贸易服务标准化试点”以“优秀”等次通过验收评估,为全国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新标杆。潜江市《服装裁缝技能培训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获批2025年度A类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亮点成效:一是在“潜江龙虾”冬捕活动启动仪式上,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副院长丁凡代表发布 “四季有虾”系列标准成果—《小龙虾池塘四季养殖技术规程》《小龙虾温棚周年生产技术规程》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和《小龙虾“四季有虾”稻田养殖技术规程》湖北省团体标准。这一成果成功填补了小龙虾四季养殖标准化领域的空白,将为推动潜江龙虾产业实现全年供应、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注入强劲动力。二是推动我市龙头企业,积极参与7项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目前《物流企业冷链物流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等三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覆盖全国冷链物流服务;《明厨亮灶厨房建设技术指南》等2项行业标准正在稳步推进,为餐饮服务领域统一规范奠定基础,持续扩大产业行业影响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5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50万元,全年执行为50万元,执行率为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150万元,为一次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0万元,全年执行为150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我局在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1.高效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强基”计划。聘请专业机构为82家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帮助企业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46件,新增授权31件。2.获评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潜江龙虾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进一步提升了潜江龙虾的市场竞争力,助力“潜江龙虾红遍天下”。3.加强地标产业发展服务力度。潜江龙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成立潜江龙虾地标产业信用同盟,完善潜江龙虾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指导5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潜江虾稻获2024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4.开展商标品牌战略走访活动。联合潜江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走访调研,开展商标品牌注册、保护、布局帮扶指导,宣传激励政策措施,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发展意识。目前,已走访企业12家,指导6家企业开展商标布局。5.整合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窗口。整合武汉代办处潜江工作站、潜江商标受理窗口职能,以市民之家知识产权窗口为枢纽,升级建设覆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全链条业务的综合性咨询服务平台,实现“一窗通办”。6.深入潜江高新区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潜江市局联合武汉代办处潜江工作站深入潜江高新区,以“送政策、解难题、促创新”为目标,积极宣传专利预审、专利优审政策,指导76家企业成功申请专利预审备案,占可注册企业总量的86.36%。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150万元,为一次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0万元,全年执行为150万元,执行率为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我局在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一、压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对全市20家电梯维保单位培训指导,全面掌握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再由维保单位对电梯使用单位现场指导,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开展安全知识培训。6月组织宣贯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9月联合特检院再次对20家电梯维保单位和部分电梯使用单位集中培训,学习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特检院对维保、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解析,通过一系列培训,电梯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三、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一是全面排查未办理使用登记电梯,从新安装电梯开始进行监管,联合住新局对85处电梯施工现场265台电梯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审查电梯安装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安全有效,督促电梯施工单位及时申报安装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证,确保电梯投用前符合安全要求;二是通过“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对电梯进行“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事后监管”全周期管理。今年通过监管系统掌握下月电梯超期且未进行报检信息,提前向电梯使用单位预警提醒,共督促32家823台电梯按期进行检验,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以公共聚集场所乘客电梯和集贸市场、商场、汽车4S店载货电梯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行为,共发现问题电梯13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同时大型活动、公务员、高考期间对活动场所、考点、考生住宿酒店电梯派维保人员驻点守候,确保电梯运行万无一失。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电梯救援融入武汉都市圈“963333”应急处置平台,3200台乘客电梯信息录入平台系统,今年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累计接听电话171通,应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0起,救出被困人员88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0分48秒,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6分9秒,困人救援时间大大缩短。五、提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开展2次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了养老机构、物业小区、投诉次数多、故障率高的电梯,抽查电梯41台(省局组织抽查26台,市局组织抽查15台),其中乘客电梯38台,载货电梯1台,自动扶梯2台,涉及20家维保单位和32家使用单位,发现问题133项(严重隐患8项、严重问题15项、一般问题110项),整改133项,对7家维保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9月底对18家维保单位和10家使用单位进行了集中提醒约谈,促进电梯维保质量进一步提升。六、加强知识宣传。采用“进物业、进小区、进学校”等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组织6所学校18968名学生观看《电梯安全教育》卡通宣传片,让学生了解电梯潜在的危险,在35个物业群、业主群播放电梯安全宣传片,促进了公众电梯安全意识,提高了乘梯人安全乘梯和紧急避险能力。有效解决了目前大部分市民对电梯潜在的危险认知度不高,不了解电梯安全知识,遇到紧急情况不知如何处置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因我局大力贯彻过紧日子精神相关要求,故有部分结余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批复为15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主要产出和效益:2025年度,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全市业务培训38次(上门指导36次),审查增量文件113份,回应咨询140余次,督促4家单位整改违规文件,规范招商引资制式合同,筑牢市场公平竞争制度根基。同时,组织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精准赋能企业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15万元,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2025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一是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二是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是“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无。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市市场监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5年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5年度,我局9个项目资金,其中综合事务管理经费执行率100%,抽验及奖励专项执行率100%,专利专项资助资金执行率100%,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执行率100%,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执行率100%,标准化工作经费执行率100%,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执行率100%,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执行率85.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服务费执行率94.78%,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下:
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15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9个项目绩效,分别是综合事务管理经费,抽验及奖励专项,专利专项资助资金,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服务费,均为持续性项目;标准化工作经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为一次性项目。
综合事务管理方面:2025年度市场监管综合管理工作从以下方面完成:
一是抽检工作方面:2025年度,我局按时在12月底前完成年初制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抽检任务,共组织抽检2912批次,其中食品抽检2682批次,药品抽检190批次,化妆品抽检2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批次。另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404批次。抽检程序达标率为100%。提升了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也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
二是打击传销方面:(1)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协调,主动作为,组织召开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2)突出重点打击行为。重点监管城乡结合部、城镇出租房屋、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区域人员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严惩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创业就业”“谈恋爱”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的传销行为;重点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严惩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利用“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重点打击假借“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严惩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高额返利”“消费投资”“消费返利”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代理等形式从事的传销行为。(3)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案件报备工作。(4)加强组织协调,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的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坚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市场监管、公安、金融、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办理传销案件1件,创建“无传销”社区共计220个,未发生因传销引发的重大刑事、群体性事件,未被上级部门通报。
三是价格监督方面:2025年度,我局价格监督检查次数50次,价格监督培训次数2次,价格执法合规率100%,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我局于每月开展一次价格监督检查。加强了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加强了民生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了涉企收费专项价格监管,加强了对直销行业服务与监管力度。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也提升了经营者守法意识。
四是执法方面:2025年度,我局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次数6次,开展培训次数2次;资金使用合规律100%,案件处理合规率100%;平均结案时长28天。我局2025年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62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0件,不予处罚案件301件,一般程序案件中涉及复议案件2件,诉讼案件0件,降低了立案案件重复发生情况,侵权违法行为案件结案率100%,行政复议诉讼率0.36%。
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2025年度,我局消费维权手册发放数量45000册,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监管所数13个,维权培训次数2次,12315维权公益广告播放时间为全年滚动播放,12315投诉反馈时间为24小时内,12315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率100%,12315投诉反馈率100%。提升了消费维权效能,也提升了社会群众满意度。
六是信息化建设方面:我局2025年度购置的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办公家具所使用的经费资金使用合规率100%,设备验收合规率100%;设备购置时间及时,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线路维修及改造时间及时;提高了全系统办公自动化程度,也提高了职员工作效率。抽验及奖励专项方面:2024年度,我局按时在12月底前完成年初制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抽检任务,共组织抽检3200批次,其中食品抽检2964批次,药品抽检201批次,化妆品抽检2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5批次。另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404批次。抽检程序达标率为100%。提升了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也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
抽验及奖励专项方面:2025年度,我局按时在12月底前完成年初制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抽检任务,共组织抽检2912批次,其中食品抽检2682批次,药品抽检190批次,化妆品抽检2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批次。另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404批次。抽检程序达标率为100%。提升了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也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
专利专项方面:2025年度,申请专利800件,授权专利561件。
深入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2025年以来,潜江市不断规范案件办理,设立专家库,请求省保护中心出具咨询意见,深化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线索移送合作,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20件。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活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多部门、多主体协同,通过制度化机制推动创新资源高效集聚与快速对接。目前已推动6项专利成果成功签约落地,促进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大力推进专利产品备案。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摸底调查,并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截至目前,已完成专利产品备案54件,同比增长350%。
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方面:(一)开展质量强市工作评估。全面梳理质量强市建设中的成效亮点、创新举措与薄弱环节,形成《潜江市质量强市建设评估报告》。此次评估是对“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的“全面体检”,为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优化质量政策供给、强化质量协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企业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推进质量品牌工作。实施潜江市光电子材料产业链质量提升省级项目,走访问诊上中下游企业30家,绘制产业“质量图谱”。运用“科长议事”机制,组织市高新区管委会等3个部门召开研讨会,明确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等8项重点任务。开展帮扶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解决方案。深化“湖北精品”培育,引导科技型企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2025年,4家企业5个产品通过标准先进性评价。目前共有5个“湖北精品”,持续保持直管市第一位次。
(三)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农业微生物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组织专家团队调研22家企业,发挥认检技术支撑作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一是追根溯源查问题;二是强化引领树标杆;三是管理提升育典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通过“一企一策、一企一标、一企一效”,形成5个典型案例,以点促面,推动我市农业微生物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方面:2025年度,我局知识产权宣传乡镇做到了全覆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开展培训8次,确保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反馈时间是在1个工作日内,实现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市局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勇于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1.积极开展中大型企业“壮腰”行动。围绕金澳科技、永安药业等龙头企业实施强链补链的“壮腰行动”,引导其在关键技术方向加快布局和突破,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构建“事前预警-事中协同-事后赋能”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化解海外纠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成功入选全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约10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3.加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今年10月,与江西省南昌县、湖南省浏阳市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与合作协议书》,有效促进三地知识产权资源互学互鉴、优势互补,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注入知识产权保护新动能。11月,与河北省赤城县签订了《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重点推进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共同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4.持续开展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截止目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2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68亿元。
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方面:2025年度,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全市业务培训38次(上门指导36次),审查增量文件113份,回应咨询140余次,督促4家单位整改违规文件,规范招商引资制式合同,筑牢市场公平竞争制度根基。同时,组织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精准赋能企业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方面:一、压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对全市20家电梯维保单位培训指导,全面掌握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再由维保单位对电梯使用单位现场指导,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开展安全知识培训。6月组织宣贯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9月联合特检院再次对20家电梯维保单位和部分电梯使用单位集中培训,学习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特检院对维保、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解析,通过一系列培训,电梯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一是全面排查未办理使用登记电梯,从新安装电梯开始进行监管,联合住新局对85处电梯施工现场265台电梯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审查电梯安装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安全有效,督促电梯施工单位及时申报安装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证,确保电梯投用前符合安全要求;二是通过“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对电梯进行“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事后监管”全周期管理。今年通过监管系统掌握下月电梯超期且未进行报检信息,提前向电梯使用单位预警提醒,共督促32家823台电梯按期进行检验,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以公共聚集场所乘客电梯和集贸市场、商场、汽车4S店载货电梯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行为,共发现问题电梯13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同时大型活动、公务员、高考期间对活动场所、考点、考生住宿酒店电梯派维保人员驻点守候,确保电梯运行万无一失。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电梯救援融入武汉都市圈“963333”应急处置平台,3200台乘客电梯信息录入平台系统,今年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累计接听电话171通,应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0起,救出被困人员88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0分48秒,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06分09秒,困人救援时间大大缩短。
五、提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开展2次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了养老机构、物业小区、投诉次数多、故障率高的电梯,抽查电梯41台(省局组织抽查26台,市局组织抽查15台),其中乘客电梯38台,载货电梯1台,自动扶梯2台,涉及20家维保单位和32家使用单位,发现问题133项(严重隐患8项、严重问题15项、一般问题110项),整改133项,对7家维保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9月底对18家维保单位和10家使用单位进行了集中提醒约谈,促进电梯维保质量进一步提升。
六、加强知识宣传。采用“进物业、进小区、进学校”等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组织6所学校18968名学生观看《电梯安全教育》卡通宣传片,让学生了解电梯潜在的危险,在35个物业群、业主群播放电梯安全宣传片,促进了公众电梯安全意识,提高了乘梯人安全乘梯和紧急避险能力。有效解决了目前大部分市民对电梯潜在的危险认知度不高,不了解电梯安全知识,遇到紧急情况不知如何处置的问题。
标准化工作方面:
(一)重点举措
一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成果显著。聚焦潜江龙虾全产业链,牵头构建了全面覆盖生态种养、精深加工、餐饮服务等多领域的标准体系,包含6个子体系、189项标准。二是标准宣贯培训实效开展。举办2025年度春季标准化与质量宣贯培训班和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依托供应链平台开发标准应用系统,实现标准文本在线阅读、下载及二维码追溯功能,推广标准实施见效。三是标准实施监督有力推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扎实开展市场类标准和商品条码监督抽查工作。四是跨部门协同联动深化。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标国家要求、结合产业特色,发布并解读高于国家标准的《潜江龙虾电子商务品控标准》团体标准,进一步推动标准落地见效。五是标准化试点示范成效显著。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湖北潜网集团小龙虾贸易服务标准化试点”以“优秀”等次通过验收评估,为全国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新标杆。潜江市《服装裁缝技能培训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获批2025年度A类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亮点成效
一是在“潜江龙虾”冬捕活动启动仪式上,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副院长丁凡代表发布 “四季有虾”系列标准成果—《小龙虾池塘四季养殖技术规程》《小龙虾温棚周年生产技术规程》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和《小龙虾“四季有虾”稻田养殖技术规程》湖北省团体标准。这一成果成功填补了小龙虾四季养殖标准化领域的空白,将为推动潜江龙虾产业实现全年供应、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推动我市龙头企业,积极参与7项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目前《物流企业冷链物流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等三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覆盖全国冷链物流服务;《明厨亮灶厨房建设技术指南》等2项行业标准正在稳步推进,为餐饮服务领域统一规范奠定基础,持续扩大产业行业影响力。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方面:1.高效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强基”计划。聘请专业机构为82家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帮助企业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46件,新增授权31件。2.获评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潜江龙虾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进一步提升了潜江龙虾的市场竞争力,助力“潜江龙虾红遍天下”。3.加强地标产业发展服务力度。潜江龙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成立潜江龙虾地标产业信用同盟,完善潜江龙虾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指导5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潜江虾稻获2024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4.开展商标品牌战略走访活动。联合潜江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走访调研,开展商标品牌注册、保护、布局帮扶指导,宣传激励政策措施,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发展意识。目前,已走访企业12家,指导6家企业开展商标布局。5.整合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窗口。整合武汉代办处潜江工作站、潜江商标受理窗口职能,以市民之家知识产权窗口为枢纽,升级建设覆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全链条业务的综合性咨询服务平台,实现“一窗通办”。6.深入潜江高新区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潜江市局联合武汉代办处潜江工作站深入潜江高新区,以“送政策、解难题、促创新”为目标,积极宣传专利预审、专利优审政策,指导76家企业成功申请专利预审备案,占可注册企业总量的86.36%。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5年度,我局9个项目资金,其中综合事务管理经费执行率100%,抽验及奖励专项执行率100%,专利专项资助资金执行率100%,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执行率100%,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执行率100%,标准化工作经费执行率100%,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执行率100%,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执行率85.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服务费执行率94.78%,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下:
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15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同时,我局在开展今后的项目绩效工作中,将充分考虑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期望能够更好的开展当年的项目绩效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2019年3月11日,根据《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职责,原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以及市科技局的知识产权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潜江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止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十)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并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十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依法推进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编制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内设二十九个机关科室,一个综合执法大队,十三个基层监管所。
3.人员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底,总编制513名,其中行政编制301名,事业编制200名,工勤编制12名,实有在职人员455人。
4.收入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为9706.4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9358.67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上年结转197.76万元。
2、实际收入完成情况
2025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收入10337.40万元,上年结转158.02万元。实际收入比预算增加898.7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0260.46万元,比预算增加901.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填报口径,年初预算不包含非税收入,而决算收入包含了非税收入、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二是其他资金收入76.95万元,比预算减少73.05万元,为代收水电费、职工生育保险退款,养老保险退款等款项。
支出情况:
1、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970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49.99万元,公用支出900.43万元,项目支出45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2、实际支出完成情况
2025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支出10367.86万元,比预算增加66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30.21万元,比预算增加380.22万元,一是按照填报口径,年初预算不包含非税收入,而决算支出包含了非税收入、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二是其他资金收入76.95万元,比预算减少73.05万元,为2025年代收水电费、职工生育保险退款,养老保险退款等款项。日常公用支出支出943.39万元,比预算增加42.96万元,主要是:一是公务车改革补贴实际记账在基本支出;二是我局2025年因业务工作需要,用非税收入弥补的公用经费开支有所下降。项目资金支出694.27万元,比预算增加238.27万元 ,主要是按照填报口径,年初预算不包含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而决算收入支出包含了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
(3)2025年收支差额30.4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58.02万元,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为127.56万元。
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1:保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目标2:分阶段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欺诈、限制竞争、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错案报告分析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相关制度。
目标3:做好消费教育引导,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新消法》;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加强12315业务平台建设。
目标4:建立“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城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
目标5:坚持发展为重,服务为先。强化对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目标6:在政策和财力允许的范围内,保障干部职工权益,确保整个市场监督管理队伍稳定且工作有效正常运转。 全系统办公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方法
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小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报告撰写三个阶段,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等方法,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并经复核后形成绩效报告。
(二)评价结果
2025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压缩率达到了预定目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足,项目整体效益尚需提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附:《潜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一、2025单位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为9706.4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9358.67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上年结转197.76万元。
2、实际收入完成情况
2025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收入10337.40万元,上年结转158.02万元。实际收入比预算增加898.7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0260.46万元,比预算增加901.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填报口径,年初预算不包含非税收入,而决算收入包含了非税收入、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二是其他资金收入76.95万元,比预算减少73.05万元,为代收水电费、职工生育保险退款,养老保险退款等款项。
支出情况:
1、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970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49.99万元,公用支出900.43万元,项目支出45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2、实际支出完成情况
2025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支出10367.86万元,比预算增加66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30.21万元,比预算增加380.22万元,一是按照填报口径,年初预算不包含非税收入,而决算支出包含了非税收入、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二是其他资金收入76.95万元,比预算减少73.05万元,为2025年代收水电费、职工生育保险退款,养老保险退款等款项。日常公用支出支出943.39万元,比预算增加42.96万元,主要是:一是公务车改革补贴实际记账在基本支出;二是我局2025年因业务工作需要,用非税收入弥补的公用经费开支有所下降。项目资金支出694.27万元,比预算增加238.27万元 ,主要是按照填报口径,年初预算不包含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而决算收入支出包含了省专及中央专项拨款。
(3)2025年收支差额30.4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58.02万元,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为127.56万元。
二、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度,我局9个项目资金,其中综合事务管理经费执行率100%,抽验及奖励专项执行率100%,专利专项资助资金执行率100%,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执行率100%,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执行率100%,标准化工作经费执行率100%,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执行率100%,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执行率85.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服务费执行率94.78%,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下:
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15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一:保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经济成本指标: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8520.81万元,实际完成值为8520.81万元,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在职人员年初指标值为464人,实际完成值为464人,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市政府考核等级年初指标值为良好,实际完成值为优良,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支付进度率年初指标值为6月≥50%;9月≥75%;12月=100%,实际完成值为6月≥50%;9月≥75%;12月=100%,完成率100%。
目标二:分阶段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欺诈、限制竞争、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错案报告分析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相关制度。
经济成本指标:1、抽验及奖励专项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1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10万元,完成率100%;2、综合事务管理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29万元,实际完成值为29万元,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1、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次数年初指标值为5次,实际完成值为5次,完成率100%;2、开展宣传活动次数年初指标值为4次,实际完成值为4次,完成率100%;3、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抽检次数年初指标值为≥300批次,实际完成值为418次,完成率139.33%;4、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商品质量抽检次年初指标值为≥1360批次,实际完成值为2892次,完成率212.65%;5、突出贡献集体奖励数量年初指标值为10个,实际完成值为10个,完成率100%;6、突出贡献个人奖励数量年初指标值为20人,实际完成值为20人,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1、案件处理合规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2、抽检流程合规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1、平均结案时长年初指标值为28天,实际完成值为28天,完成率100%;2、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频次年初指标值为每季一次,实际完成值为每季一次,完成率100%。
目标三:做好消费教育引导,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新消法》;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加强12315业务平台建设。
经济成本指标: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1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10万元,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1、消费维权手册发放数量年初指标值45000册,实际完成值45000册,完成率100%;2、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监管所数年初指标值13个,实际完成值13个,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1、12315投诉反馈率年初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完成率100%;2、设备验收合规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为100%。
时效指标:1、12315维权公益广告播放时间年初指标值全年滚动播放,实际完成值全年滚动播放,完成率100%。2、12315投诉反馈时间年初指标值24小时内,实际完成值24小时内,完成率100%。
目标四:建立“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城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
经济成本指标:打击传销工作其他费用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15万元,实际完成值为15万元,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建立“无传销”社区年初指标值为220个,实际完成值为220个,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涉案证据处理达标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涉案证据技术处理时效年初指标值为一周之内,实际完成值为一周之内,完成率100%。
目标五:坚持发展为重,服务为先。强化对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经济成本指标: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64万元,实际完成值为64万元,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1、经营质量管理培训会议次数年初指标值为3次,实际完成值为3次,完成率100%;2、组织评审会年初指标值为1次,实际完成值为1次,完成率100%;3、专利申请量年初指标值为400个,实际完成值为800个,完成率200%;4、专利授权量年初指标值为260个,实际完成值为561个,完成率215.8%;5、价格监督检查数年初指标值为≥50次,实际完成值为50次,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1、评审会程序合规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2、资金审批合规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为100%;3、价格执法合规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频次年初指标值为每月一次,实际完成值为每月一次,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1、立案案件重复发生情况年初指标值为降低,实际完成值为降低,完成率100%;2、侵权违法行为案件结案率年初指标值为≥96%,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3、行政复议诉讼率年初指标值为≤2%,实际完成值为0.36%,完成率100%;4、消费者维权意识年初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完成率100%;5、经营者守法意识年初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完成率100%;6、企业和个人专利研发和申请专利积极性,年初指标值为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提高,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90%,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5年度市市场监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基本支出总额 | 9673.59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694.27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8520.81 | 10367.86 | 121.68% | 20 | |||||
年度目标1:(12分) | 保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 | 8520.81万元 | 8520.81万元 | 3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职人员 | 在职人员464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454人 | 在职人员464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454人 | 3 | ||||
质量指标 | 市政府考核等级 | 良好 | 良好 | 3 | |||||
时效指标 | 支付进度率 | 6月≥50%;9月≥75%;12月=100% | 6月≥50%;9月≥75%;12月=100% | 3 | |||||
年度绩效目标2(12分) | 分阶段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欺诈、限制竞争、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错案报告分析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相关制度。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抽验及奖励专项经费使用限额 | 10万元 | 10万元 | 1 | ||||
经济成本指标 | 综合事务管理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 | 29万元 | 29万元 | 1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次数 | 5次 | 5次 | 1 | ||||
数量指标 | 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 4次 | 4次 | 1 | |||||
数量指标 | 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抽检次数 | ≥300批次 | 418批次 | 1 | |||||
数量指标 | 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商品质量抽检次数 | ≥1360批次 | 2892批次 | 1 | |||||
数量指标 | 突出贡献集体奖励数量 | 10个 | 10个 | 1 | |||||
数量指标 | 突出贡献个人奖励数量 | 20人 | 20人 | 1 | |||||
质量指标 | 案件处理合规率 | 100% | 100% | 1 | |||||
质量指标 | 抽检流程合规率 | 100% | 100% | 1 | |||||
时效指标 | 平均结案时长 | 28天 | 28天 | 1 | |||||
时效指标 | 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频次 | 每季一次 | 每季一次 | 1 | |||||
年度目标3:(12分) | 做好消费教育引导,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新消法》;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加强12315业务平台建设。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 | 10万元 | 10万元 | 4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消费维权手册发放数量 | 45000册 | 45000册 | 2 | ||||
数量指标 | 维权公益广告发布附带监管所数 | 13个 | 13个 | 2 | |||||
质量指标 | 12315投诉反馈率 | 100% | 100% | 1 | |||||
质量指标 | 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 | |||||
时效指标 | 12315维权公益广告播放时间 | 全年滚动播放 | 全年滚动播放 | 21 | |||||
时效指标 | 12315投诉反馈时间 | 24小时内 | 24小时内 | 1 | |||||
年度目标4:(12分) | 建立“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城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 | 15万元 | 15万元 | 3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立“无传销”社区个数 | 220个 | 220个 | 3 | ||||
质量指标 | 涉案证据处理达标率 | 100% | 100% | 3 | |||||
时效指标 | 涉案证据技术处理时效 | 一周之内 | 一周之内 | 3 | |||||
年度目标5:(12分) | 坚持发展为重,服务为先。强化对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财政拨款经费使用限额 | 64万元 | 64万元 | 3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经营质量管理培训会议次数 | 3次 | 3次 | 1 | ||||
数量指标 | 组织评审会 | 1次 | 1次 | 1 | |||||
数量指标 | 专利申请量 | ≥400个 | 800个 | 1 | |||||
数量指标 | 专利授权量 | ≥260个 | 561个 | 1 | |||||
数量指标 | 价格监督检查次数 | ≥50次 | 50次 | 1 | |||||
质量指标 | 评审会程序合规率 | 100% | 100% | 1 | |||||
质量指标 | 资金审批合规率 | 100% | 100% | 1 | |||||
质量指标 | 价格执法合规率 | 100% | 100% | 1 | |||||
时效指标 | 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频次 | 每月一次 | 每月一次 | 1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立案案件重复发生情况 | 降低 | 降低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侵权违法行为案件结案率 | ≥96% | 100%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行政复议诉讼率 | ≤2% | 0.36%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消费维权意识 | 提升 | 提升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经营者守法意识 | 提升 | 提升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企业和个人专利研发和申请专利积极性 | 提高 | 提高 | 3 | |||||
经济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2 | ||||
总分 | 100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2025年度,我局9个项目资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个项目中,其中综合事务管理经费执行率100%,抽验及奖励专项执行率100%,专利专项资助资金执行率100%,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执行率100%,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执行率100%,标准化工作经费执行率100%,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执行率100%,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执行率85.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服务费执行率94.78%,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下: 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15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同时,我局在开展今后的项目绩效工作中,将充分考虑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期望能够更好的开展当年的项目绩效工作。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 ||||||||
二、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29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9万元,全年执行为29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抽检工作方面:2025年度,我局按时在12月底前完成年初制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抽检任务,共组织抽检2912批次,其中食品抽检2682批次,药品抽检190批次,化妆品抽检2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批次。另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404批次。抽检程序达标率为100%。提升了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也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
打击传销方面:(1)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协调,主动作为,组织召开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2)突出重点打击行为。重点监管城乡结合部、城镇出租房屋、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区域人员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严惩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创业就业”“谈恋爱”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的传销行为;重点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严惩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利用“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重点打击假借“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严惩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高额返利”“消费投资”“消费返利”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代理等形式从事的传销行为。(3)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案件报备工作。(4)加强组织协调,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的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坚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市场监管、公安、金融、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办理传销案件1件,创建“无传销”社区共计220个,未发生因传销引发的重大刑事、群体性事件,未被上级部门通报。
价格监督方面:2025年度,我局价格监督检查次数50次,价格监督培训次数2次,价格执法合规率100%,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我局于每月开展一次价格监督检查。加强了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加强了民生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了涉企收费专项价格监管,加强了对直销行业服务与监管力度。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也提升了经营者守法意识。
执法方面:2025年度,我局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次数6次,开展培训次数2次;资金使用合规律100%,案件处理合规率100%;平均结案时长28天。我局2025年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62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0件,不予处罚案件301件,一般程序案件中涉及复议案件2件,诉讼案件0件,降低了立案案件重复发生情况,侵权违法行为案件结案率100%,行政复议诉讼率0.36%。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2025年度,我局消费维权手册发放数量45000册,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监管所数13个,维权培训次数2次,12315维权公益广告播放时间为全年滚动播放,12315投诉反馈时间为24小时内,12315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率100%,12315投诉反馈率100%。提升了消费维权效能,也提升了社会群众满意度。
信息化建设方面:我局2025年度购置的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办公家具所使用的经费资金使用合规率100%,设备验收合规率100%;设备购置时间及时,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线路维修及改造时间及时;提高了全系统办公自动化程度,也提高了职员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29万元,全年执行为29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三定”方案及市委市政府、省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要的经费。
年度绩效目标:1、以推进市场监管职能转变为重点,促进市场主体增量蓬勃发展,优化市场准入环境。2、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潜江经济崛起作出新贡献。3、通过对我市食品生产、小作坊、流通(食用农产品)、消费等环节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4、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构建完善消费维权体系;5、分阶段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欺诈、限制竞争、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6、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错案报告分析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相关制度;7、完成2025年度党建工作任务。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综合事务管理专项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29万元,用于我局综合事务管理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29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29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综合事务管理经费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综合事务管理项目,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29万元,用于我局综合事务管理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29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综合事务管理经费使用限额年度指标值为≤29万元,全年实际值为29万元,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1、宣传方式多样性年度指标值为4种,全年实际值为4种,完成率100%;2、建立“无传销”社区累计数年度指标值为220个,全年实际值为220个,完成率100%;3、价格监督检查次数年度指标值为50次,全年实际值为50次,完成率100%;4、开展宣传活动次数年度指标值为4次,全年实际值为4次,完成率100%;5、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次数年度指标值为≥5次,全年实际值为6次,完成率为120%;6、开展各类培训次数年度指标值为2次,全年实际值为2次,完成率100%;7、消费维权手册发放数量年度指标值为45000册,全年实际值为45000册,完成率100%;8、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监管所数年度指标值为13个,全年实际值为13个,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1、全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年度指标值为零发生,全年实际值为零发生,完成率100%;2、全年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年度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值为100%,完成率100%;3、传销知识普及率年度指标值为≥92%,全年实际值为92%,完成率100%;4、12315维权公益广告发布覆盖率年度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值为100%,完成率100%;5、培训人员合格率年度指标值为≥90%,全年实际值为95%,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1、12315维权投诉反馈时间年度指标值为1个工作日,全年实际值为1个工作日,完成率100%;2、涉案证据技术处理时效年度指标值为1周,全年实际值为1周,完成率100%;3、平均结案时长年度指标值为28天,全年实际值为28天,完成率100%;4、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时间年度指标值为4次,全年实际值为6次,完成率15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1、降低立案案件重复发生情况年度指标值为降低,全年实际值为降低,完成率100%;2、行政复议诉讼率年度指标值为≤2%,全年实际值为,完成率100%;3、群众购买安心度年度指标值为提升,全年实际值为提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居民质量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分,全年实际值90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9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9万元,全年执行为19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度,申请专利800件,授权专利561件。
深入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2025年以来,潜江市不断规范案件办理,设立专家库,请求省保护中心出具咨询意见,深化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线索移送合作,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20件。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活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多部门、多主体协同,通过制度化机制推动创新资源高效集聚与快速对接。目前已推动6项专利成果成功签约落地,促进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大力推进专利产品备案。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摸底调查,并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截至目前,已完成专利产品备案54件,同比增长35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19万元,全年执行为19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1.根据鄂政发[2006]21号文件,“各市、州、直管市要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2、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经要[2013]17号文,“同意新增专利专项资金20万元,纳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统筹安排。”2011-2012年列入预算10万元,2014-2017年列入预算30万元。2019年列入预算48万元。3、按照2020年初省知识产权局拟定的2020年指标完成目标,涉及专项资金的有:发明专利申请完成目标400件、发明专利授权完成目标240件、授权专利完成目标24件。按照《潜江市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潜科文〔2016〕64号)规定,发明专利600元/件,发明专利授权10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00元/件标准发放补贴。
年度绩效目标:依据潜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潜江市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潜科文[2016]64号)的文件精神,做专利申请指导、帮扶、审核工作,实现进一步鼓励我市人员创新创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潜江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励我市企业和个人积极进行专利研发和申请专利的目标。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专利专项资助资金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9万元,用于我局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19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19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为专利专项资助资金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9万元,用于我局专利专项资助资金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19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专利专项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19万元,实际完成值为19万元,完成率为100%。
数量指标:1、专利申请量年初指标值为≥400个,实际完成值为800个,完成率200%。2、专利授权量年初指标值为260个,实际完成值为561个,完成率215.77%。
质量指标:专利普法普及率年初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9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专利申请反馈时间年初指标值为1个月,实际完成值为当年1个月,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企业和个人专利研发和申请专利积极性年初指标值为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提高,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专利申请人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0分,实际完成值92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5年度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0万元,全年执行1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度,我局按时在12月底前完成年初制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抽检任务,共组织抽检2912批次,其中食品抽检2682批次,药品抽检190批次,化妆品抽检2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批次。另外,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检404批次。抽检程序达标率为100%。提升了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也提升了群众维权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10万元,全年执行为10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1、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监管。强化对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损农违法行为,提升农资行业规范自律水平;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及突出贡献者奖励工作。按照各项规定及投诉举报奖励相关制度,设置举报奖励三个等级,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金额的比例对投诉举报者进行奖励。同时,按照《潜江市食品安全奖励办法》,对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年度绩效目标: 1:通过对我市食品生产、小作坊、流通(食用农产品)、消费等环节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2:完成省局下达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制定出台2025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协调第三方抽检机构,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加强抽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开展“靶向式”监测。加强对不合格产品退市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3:给予对食品、药品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奖励,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等商品质量实现质的飞跃等的工作目标。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抽验及奖励专项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账,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我局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1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抽验及奖励专项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我局抽验及奖励专项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10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1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抽验及奖励专项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1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10万元,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1、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批次年初指标值为≥1200批次,实际完成值为2872批次,完成率239.33%;2、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抽检次数年初指标值为≥300批次,实际完成值为418批次,完成率139.33%;3、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商品质量抽检次数年初指标值为≥1360批次,实际完成值为2892批次,完成率212.65%。
质量指标:1、全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年初指标值为零发生,实际完成值为零发生,完成率100%;2、全年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年初指标值为零发生,实际完成值为零发生,完成率100%;3、抽检流程合规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1、抽检反馈时间年初指标值为1个月,实际完成值25天,完成率100%;2、资金支付及时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群众购买安心度提升年初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0分,实际完成值为90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五、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8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80万元,全年执行为8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度,我局知识产权宣传乡镇做到了全覆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开展培训8次,确保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反馈时间是在1个工作日内,实现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市局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勇于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1.积极开展中大型企业“壮腰”行动。围绕金澳科技、永安药业等龙头企业实施强链补链的“壮腰行动”,引导其在关键技术方向加快布局和突破,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构建“事前预警-事中协同-事后赋能”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化解海外纠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成功入选全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约10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3.加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今年10月,与江西省南昌县、湖南省浏阳市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与合作协议书》,有效促进三地知识产权资源互学互鉴、优势互补,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注入知识产权保护新动能。11月,与河北省赤城县签订了《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协议》,重点推进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共同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4.持续开展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截止目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采集2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68亿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80万元,全年执行为80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潜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13号)。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实现引导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促进潜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度,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实现引导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促进潜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80万元,用于我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80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8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80万元,用于我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8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8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80万元,完成率为100%。
数量指标:1、知识产权宣传资料发放数量年初指标值为10000份,实际完成值为10000份,完成率100%;2、知识产权宣传覆盖各乡镇年初指标值为23个,实际完成值为23个,完成率100%;3、知识产权培训次数年初指标值为4次,实际完成值为8次,完成率200%。
质量指标:1、知识产权普法普及率年初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90%,完成率100%;2、知识产权投诉维权保护力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反馈时间年初指标值为1个工作日,实际完成值为1个工作日,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年初指标值为加强,实际完成值为加强,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2分,实际完成值92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六、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3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30万元,全年执行为3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我局在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
(一)开展质量强市工作评估。全面梳理质量强市建设中的成效亮点、创新举措与薄弱环节,形成《潜江市质量强市建设评估报告》。此次评估是对“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的“全面体检”,为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优化质量政策供给、强化质量协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为企业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推进质量品牌工作。实施潜江市光电子材料产业链质量提升省级项目,走访问诊上中下游企业30家,绘制产业“质量图谱”。运用“科长议事”机制,组织市高新区管委会等3个部门召开研讨会,明确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等8项重点任务。开展帮扶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解决方案。深化“湖北精品”培育,引导科技型企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2025年,4家企业5个产品通过标准先进性评价。目前共有5个“湖北精品”,持续保持直管市第一位次。
(三)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围绕农业微生物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组织专家团队调研22家企业,发挥认检技术支撑作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一是追根溯源查问题;二是强化引领树标杆;三是管理提升育典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通过“一企一策、一企一标、一企一效”,形成5个典型案例,以点促面,推动我市农业微生物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3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30万元,全年执行为30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依据潜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9号的文件精神,做好咨询辅导、征集“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创建宣传、召开相关会议、开展质量培训、建设示范点、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编写质量状况白皮书、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基础建设、品牌培育、满意度调查、验收考核工作,实现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有力保障质量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的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度,做咨询辅导、征集“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创建宣传、召开相关会议、开展质量培训、建设示范点、开展质量月活动、组织编写质量状况白皮书、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基础建设、品牌培育、满意度调查、验收考核工作,实现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有力保障质量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的目标。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我局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30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3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为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3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30万元,当年已使用3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3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30万元,完成率为100%。
数量指标:1、培育“湖北精品”年初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值为5个,完成率500%;2、典型案例年初指标值为5个,实际完成值为5个,完成率100%;3、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初指标值为2次,实际完成值为2次,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企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年初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提升行动完成时限年初指标值为每年年底,实际完成值为每年年底,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年初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群众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5分,实际完成值98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七、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5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50万元,全年执行为5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我局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
重点举措
一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成果显著。聚焦潜江龙虾全产业链,牵头构建了全面覆盖生态种养、精深加工、餐饮服务等多领域的标准体系,包含6个子体系、189项标准。二是标准宣贯培训实效开展。举办2025年度春季标准化与质量宣贯培训班和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依托供应链平台开发标准应用系统,实现标准文本在线阅读、下载及二维码追溯功能,推广标准实施见效。三是标准实施监督有力推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扎实开展市场类标准和商品条码监督抽查工作。四是跨部门协同联动深化。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标国家要求、结合产业特色,发布并解读高于国家标准的《潜江龙虾电子商务品控标准》团体标准,进一步推动标准落地见效。五是标准化试点示范成效显著。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湖北潜网集团小龙虾贸易服务标准化试点”以“优秀”等次通过验收评估,为全国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新标杆。潜江市《服装裁缝技能培训标准化试点项目》成功获批2025年度A类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亮点成效
一是在“潜江龙虾”冬捕活动启动仪式上,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副院长丁凡代表发布 “四季有虾”系列标准成果—《小龙虾池塘四季养殖技术规程》《小龙虾温棚周年生产技术规程》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和《小龙虾“四季有虾”稻田养殖技术规程》湖北省团体标准。这一成果成功填补了小龙虾四季养殖标准化领域的空白,将为推动潜江龙虾产业实现全年供应、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推动我市龙头企业,积极参与7项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目前《物流企业冷链物流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等三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覆盖全国冷链物流服务;《明厨亮灶厨房建设技术指南》等2项行业标准正在稳步推进,为餐饮服务领域统一规范奠定基础,持续扩大产业行业影响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5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50万元,全年执行为50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鄂农【2023】30号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落实“虾十条”工作方案的通知》。
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度,推动虾-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持续提档升级,开展:标准主题选取、查新查重、可行性分析、标准申报立项、研制、专家评审、标准宣贯培训、标准印制等相关费用。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我局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50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5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为标准化工作经费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标准化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5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50万元,当年已使用5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标准化工作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5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50万元,完成率为100%。
数量指标:1、年度工作会议年初指标值为≥5次,实际完成值为5次,完成率100%;2、参与标准研讨年初指标值为3次,实际完成值为3次,完成率100%;3、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活动年初指标值为3次,实际完成值为3次,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1、落实“虾十条”工作部署年初指标值为稳步推进,实际完成值为按期完成5项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完成率100%;2、全市整体质量水平年初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显著提升,完成率100%;3、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年初指标值为显著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显著提高,完成率100%;4、社会标准化整体意识年初指标值为显著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显著提高,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1、召开工作会议完成时限年初指标值为按阶段完成,实际完成值为按阶段完成,完成率100%;2、标准申报(结项)工作反馈时限年初指标值为2个月,实际完成值为如期完成,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1、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年初指标值为增强,实际完成值为增强,完成率100%;2、增强全民标准化意识年初指标值为实现,实际完成值为实现,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居民质量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80分,实际完成值80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八、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50万元,为一次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0万元,全年执行为150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我局在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
1.高效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强基”计划。聘请专业机构为82家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帮助企业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46件,新增授权31件。2.获评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潜江龙虾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进一步提升了潜江龙虾的市场竞争力,助力“潜江龙虾红遍天下”。3.加强地标产业发展服务力度。潜江龙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成立潜江龙虾地标产业信用同盟,完善潜江龙虾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指导5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潜江虾稻获2024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4.开展商标品牌战略走访活动。联合潜江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走访调研,开展商标品牌注册、保护、布局帮扶指导,宣传激励政策措施,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发展意识。目前,已走访企业12家,指导6家企业开展商标布局。5.整合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窗口。整合武汉代办处潜江工作站、潜江商标受理窗口职能,以市民之家知识产权窗口为枢纽,升级建设覆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全链条业务的综合性咨询服务平台,实现“一窗通办”。6.深入潜江高新区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潜江市局联合武汉代办处潜江工作站深入潜江高新区,以“送政策、解难题、促创新”为目标,积极宣传专利预审、专利优审政策,指导76家企业成功申请专利预审备案,占可注册企业总量的86.36%。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150万元,为一次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0万元,全年执行为150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10号(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年度绩效目标:聘请咨询机构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企业满意度调查,形成调查分析报告。聘请2-3家具有专利、商标代理资质的优质服务机构进驻企业开展定制服务。至2025年底,85家企业,平均每家企业商标注册申请不低于2件、发明专利申请不低于3件、专利产品备案不低于1件。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我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150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150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150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0万元,当年已使用15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强基计划专项经费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15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150万元,完成率为100%。
数量指标:1、商标注册申请年初指标值为≥170件,实际完成值为1754件,完成率1031.76%;2、发明专利申请年初指标值为≥255件,实际完成值为255件,完成率100%;3、专利产品备案年初指标值为≥85件,实际完成值为88件,完成率103.53%。
质量指标:1、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年初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显著提升,完成率100%;2、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年初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显著提升,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创建工作完成时限年初指标值为1年,实际完成值为1年,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年初指标值为逐步提高,实际完成值为逐步提高,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85分,实际完成值100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九、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我局在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工作方面开展情况如下:
一、压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对全市20家电梯维保单位培训指导,全面掌握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再由维保单位对电梯使用单位现场指导,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开展安全知识培训。6月组织宣贯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9月联合特检院再次对20家电梯维保单位和部分电梯使用单位集中培训,学习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特检院对维保、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解析,通过一系列培训,电梯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一是全面排查未办理使用登记电梯,从新安装电梯开始进行监管,联合住新局对85处电梯施工现场265台电梯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审查电梯安装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安全有效,督促电梯施工单位及时申报安装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证,确保电梯投用前符合安全要求;二是通过“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对电梯进行“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事后监管”全周期管理。今年通过监管系统掌握下月电梯超期且未进行报检信息,提前向电梯使用单位预警提醒,共督促32家823台电梯按期进行检验,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以公共聚集场所乘客电梯和集贸市场、商场、汽车4S店载货电梯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行为,共发现问题电梯13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同时大型活动、公务员、高考期间对活动场所、考点、考生住宿酒店电梯派维保人员驻点守候,确保电梯运行万无一失。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电梯救援融入武汉都市圈“963333”应急处置平台,3200台乘客电梯信息录入平台系统,今年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累计接听电话171通,应急处置电梯困人故障60起,救出被困人员88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0分48秒,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06分09秒,困人救援时间大大缩短。
五、提升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开展2次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了养老机构、物业小区、投诉次数多、故障率高的电梯,抽查电梯41台(省局组织抽查26台,市局组织抽查15台),其中乘客电梯38台,载货电梯1台,自动扶梯2台,涉及20家维保单位和32家使用单位,发现问题133项(严重隐患8项、严重问题15项、一般问题110项),整改133项,对7家维保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9月底对18家维保单位和10家使用单位进行了集中提醒约谈,促进电梯维保质量进一步提升。
六、加强知识宣传。采用“进物业、进小区、进学校”等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组织6所学校18968名学生观看《电梯安全教育》卡通宣传片,让学生了解电梯潜在的危险,在35个物业群、业主群播放电梯安全宣传片,促进了公众电梯安全意识,提高了乘梯人安全乘梯和紧急避险能力。有效解决了目前大部分市民对电梯潜在的危险认知度不高,不了解电梯安全知识,遇到紧急情况不知如何处置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21.8万元,执行率为94.78%,因我局大力贯彻过紧日子精神相关要求,故有部分结余资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解决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服务费的审核报告》(潜财行审(【2024】115号)。
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度,达到提升电梯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缩短电梯困人救援处置时间;有效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财产安全的目标。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工作经费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23万元,用于我局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21.8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21.8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为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为23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23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当年已使用21.8万元。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资金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23万元,实际完成值为21.8万元,完成率为94.78%。
数量指标:1、更新及制作标牌年初指标值为3500个,实际完成值为3573个,完成率102.09%;2、开展电梯质量检查行动年初指标值为6次,实际完成值为6次,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覆盖率年初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时间年初指标值为30分钟,实际完成值为15分钟,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电梯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年初指标值为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群众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5分,实际完成值95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十、2025年度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我局公平竟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为15万元,为持续性项目,市财政审核下达指标为15万元,由我局非税收入解决,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5年度,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全市业务培训38次(上门指导36次),审查增量文件113份,回应咨询140余次,督促4家单位整改违规文件,规范招商引资制式合同,筑牢市场公平竞争制度根基。同时,组织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精准赋能企业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公平竟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批复15万元,全年执行为12.8万元,执行率为85.33%。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大力压缩相关服务费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考核标准及指标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工作。
附件:2025年度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审查全市各成员单位新增文件,清理全市存量文件。召开年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抽查。
年度绩效目标:审查全市各成员单位新增文件,清理全市存量文件。召开年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抽查。达到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2.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需要,按程序向市财政请示,待审核批复后,由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用于公平竟争审查专项资金支出。
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项目单位有预算、有绩效目标,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部门合力监管到位。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12.8万元。项目资金明细账上所显示支出为12.8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是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周期是2025年度,项目主要为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支出,根据是否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按标准、按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来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拨付该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当年已使用12.8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资金使用限额年初指标值为15万元,实际完成值为12.8万元,完成率为85.33%。
数量指标:1、召开联席会议次数年初指标值为≥1次,实际完成值为1次,完成率100%。2、开展培训次数年初指标值为≥1次,实际完成值为2次,完成率200%;3、开展业务抽查次数年初指标值为≥1次,实际完成值为1次,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公平竞争普法普及率年初指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公平竞争业务抽查反馈时间年初指标值为2个月,实际完成值为当年1个月,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全市公平竞争秩序年初指标值为优化,实际完成值为优化,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成员单位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0分,实际完成值100分,完成率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相关项目自评结果为100分,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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