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省对下转移支付款项共四笔,分别为2021年度药品安全监管抽验经费14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经费3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93万元,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40万元。
政策依据: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2021年省级药品安全监管抽验经费的通知》(鄂药监函【2021】13号)。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经费的通知》(鄂财行发【2021】9号)。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鄂财行发【2021】8号)。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的通知》(鄂知发【2021】10号)。
工作开展情况:
一、药品安全监管抽验经费
2021年度药品安全监管抽验经费14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0万元。
2021年度,该局药品监管企业数326个,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33个,药品抽验批次45次。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药品抽检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市州监督抽检工作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上报及时,市州抽检任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2021年度,辖区内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率为0%。
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85%。
2021年度,该局药品安全监管抽验工作各项指标均完成,另外,该局2021年度药品领域无重大案件,无涉刑案件。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经费
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经费32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29.58万元,剩余2.42万元。
2021年度,该局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率100%,餐饮食品抽检完成率100%,抽检任务及时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抽检信息公开率100%,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另外,2021年度食品领域无重大案件,无涉刑案件。
三、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
2021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93万元,已用66.66万元,剩余26.34万元。
2021年度质量基础工作方面,完成对标达标领域数2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已启动数2个,抽查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抽查比例达到5%,抽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双随机抽查比例达到10%,计量监督检查批次数32个,完成计量标准建设项目数量6个。
2021年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完成工业产品证后监督检查户数2户,完成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例行监督检查户数3户,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批次数9批次。
四、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
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40万元,已用40万元,剩余0万元。
分别给予湖北永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用于高价值培育工程,华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万元用于海外护航工程。
工作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在抽验项目资金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富有成效的探索,归结起来就是:搞好两个协调、坚持三个到位。
搞好两个协调: 一是搞好项目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搞好财务审计部门与项目部门的协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通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财务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效益。二是管理制度到位。全面推行报账制,按照我局内部规章制度,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际操作100问》,要求实行报帐的项目,必须无条件实行报帐制度。项目单位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我局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上,改变过去重分配、轻管理,重立项、轻实施,重拨款、轻监管的“三重三轻”的监督状况,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抽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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