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80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15:5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17:50:00 名  称: 潜江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1-03-09 17:50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回顾........................1

(二)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3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4

(二)基本原则.............................................5

(三)发展目标.............................................7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市场准入环境....................................8

(二)提高四大安全监管质效................................9

(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13

(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15

(五)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16

(六)提升质量强市发展水平................................18

(七)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20

(八)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21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24

二)明确责任分工.......................................24

    (三)强化督导评估.......................................24


潜江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和高质量的市场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各项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服务方式,在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环节,推进线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五个环节业务申请和出件只到“一窗”、只进“一网”,企业开办时间保证在1个工作日内得以全面落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表申请”服务,申请人一次填报,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市场准入便利度大幅提升。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全面建立。积极推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末,全市实有市场主体7.16万户,同比增长51.70%,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14112户,增长68.46%。

市场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坚持“四个最严”根本遵循,着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市场安全事件的底线,为全市安全生产稳中向好提供有力市场监管支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巩固食品安全县建设成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上,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集中开展疫苗、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坚持依法治特,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运行平稳。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实施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公平竞争环境有力改善加大市场综合监管、综合执法力度,市场环境不断净化累计立案案件1067件。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双打”、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大气污染防控、长江禁渔等专项行动,市场秩序有效改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市场监管队伍上下一心,履职尽责,做出了应有贡献。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针对疫情防控及时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围绕“六稳”“六保”连续推出一系列硬招实招,全力保障医药用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千方百计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在大战大考之年交出出色答卷。

质量提升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开展“万千百”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围绕企业发展,组织举办高质量发展论坛,为企业把脉问诊、答疑解惑。实施质量提升示范项目,联合专业机构共同推进“潜江小龙虾食品工业集群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组织50余家-稻企业进行标签评析,制作虾稻产品溯源码,推动企业积极接入使用。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推动潜江质量工作全面展开。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地方标准有效性。向省局申报了2020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小龙虾池塘养殖技术规程》指导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制修订水平,帮助企业标准查新,帮企业共检索查新标准221项。

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明显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明显。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6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约1.51件,是“十二五”末的3.1倍;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9476件,是“十二五”末的6.04倍,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约1319.13件,位居全省第二位;新增国家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商标2件。

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按照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三个部门和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执法、商务执法等职能整合。2019年3月1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潜江市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完成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线合一”改革,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工程,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12315受理投诉举报1.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56.93万元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二)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十四五”期间,我国市场化改革、建设统一大市场加速推进,湖北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新的经济形势为潜江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和新机遇,要深刻认识到“十三五”时期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探索现代化的市场监管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冲刺五十强、建设新潜江”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心系人民。始终坚持心系人民,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民心、尊重民情、关注民意、致力民生,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全局。强化全局观念,统筹市场监管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守“四大安全”底线,净化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围绕全方位对外开放,完善市场监管规则,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强化法治约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驾护航。

    坚持智慧监管。推动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创新,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过程中的作用,推行“互联网+监管”等新型智慧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快市场监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的主动性、敏锐性和精准性。

    坚持协同共治。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协同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统筹实现发展与安全、秩序与活力、支持与规范等多元目标,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一体推进产品和服务全链条监管、线下线上一体化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形成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推进企业电子身份应用,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新增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进一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四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重大安全事故。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机制基本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成效显著,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市场法治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基本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进一步形成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强化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理性消费维权通道多元化、便捷化,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便利程度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基本建立。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持续打造“放心消费虾乡行”潜江地域消费品牌,营造安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实现潜江市域内无假货,消费满意度持续提高。

进一步形成高质量的市场发展环境。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围绕全市特色产业集群,优化质量管理、品牌发展政策措施和质量技术服务,增强潜江经济质量优势、品牌优势、产业优势。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深入人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突破2万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捷高效,社会服务全面专业,充分满足市场主体创新需求。标准化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建成标准化的市场准入体系,形成标准引领的质量发展机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更加完善。

进一步完善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商事主体登记统一规范制度,完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材料文书、住所(经营场所)等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服务平台接口统一的登记注册新机制。推动落实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等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工作要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类方式改革深入推进。落实“一业一证”等许可制度改革,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按照全省工作要求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行政审批线下一窗受理、同步办结机制,打造企业开办服务升级版,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系统功能,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丰富拓展场景化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程网办”智慧审批。

    4.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落实全省统一注销规则,提高注销便利化水平。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扩大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限,健全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允许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5.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健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制度机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加快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的“三亮”活动,实施党建示范点创建行动,加强党建工作服务站建设。推进行业自律,引导会员依法生产经营。

(二)提高“四大安全”监管质效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完善责任体系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餐饮服务经营自查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专项行动。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创建活动,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和闭环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抽检监测,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和消费警示,食品年抽检样本量达到3批次/千人。完善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监管和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新模式,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系列整治行动,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施追溯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加强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高风险点全项目全覆盖检查,依法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完善药品监督抽查制度,强化高风险重点产品抽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本地区药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药品安全的获得感、满意度,群众对我市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不低于88%。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100%。全面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落实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任务,提升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质量。

  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工程

药品风险排查行动

每年对全市药店、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药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每年对疫苗及疫苗检测试剂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血液制品、注射剂、儿童用药、老年人用药用械产品和网络销售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医疗器械风险排查行动

每年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类、医用防护类医疗器械风险排查,加强高端诊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盒智能医疗设备监管,每年对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100%。加大集中采购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监督检查力度。

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

持续开展高风险品种如儿童化妆品的风险排查,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经营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中药质量专项整治

加强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加强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追溯管理。开展中药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900份/百万人口,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比例达到30%以上,严重报告比例达到15%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320份/百万人口,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10份/百万人口,省级市级哨点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不低于80%;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较上一年增长5%,省级药物滥用监测哨点报告覆盖率不低于90%。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形成特种设备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开展集中攻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分级遴选1-2家示范企业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超期未检、“黑气瓶”整治等专项行动,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重要工业品、重点消费品及涉及公共安全、民生等重点领域,统筹运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监测评估等手段,构建覆盖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责任明晰、分工明确、协同有序的监管机制,形成产品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强化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后处理力度。建立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实现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有效归集。推动主要消费品产销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智能平台,探索实行质量分级、分类监管、智慧监管、质量追溯等新型监管方式。

(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统筹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新增政策措施实行全覆盖审查。建立部门联合会审、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自我审查、审查督导、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加强常态化机制化抽查、考核和公示通报,完善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试行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废除与所有制类型市场主体挂钩的要素供给制度和监管规则,禁止按照所有制性质实行差别化保护政策,禁止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依据自行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制定涉企政策机制。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坚决纠正以选择性补贴、限制特定企业、无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行为。

2.强化市场竞争监管执法。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公共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执法威慑力和经营者违法成本。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家价格政策,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定价自主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价格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督检查,规范社区团购、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网络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密切关注重点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完善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

3.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精减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健全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治理,畅通违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等问题。

4.加强传销直销监管。健全部门信息互通会商、联合处置和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建立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等直销监管体系。强化网络平台自我审查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直销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行业自律,促进直销业健康发展。加强协作形成犯罪防治合力的同时,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和技术,并深入市民广场、农村乡镇、居民聚居点等地,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反传销犯罪宣传教育,揭开传销犯罪的“面纱”,引导群众准确识别传销犯罪,积极参与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强化网络和合同市场监管。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合规管理,完善交易规则,健全平台各参与主体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公平公正使用数据资源,优化平台内部生态治理。把好平台资本对金融、媒体领域准入关,强化平台竞争行为监测,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或提供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交易服务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监管,完善专家评审制度,适时公布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和典型案例,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2.强化广告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广告文化建设传播功能,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提广告服务品牌发展能力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同监管机制,促进限期整改、约谈告诫、协同监管制度,形成广告监测监管+执法办案+案例通报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广告市场共治格局。强化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推进广告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广告市场主体自律,督促指导广告发布单位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加强广告行业组织建设。

3.强化认证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持续整治认证检测市场乱象,规范从业机构和人员行为,依法查处和曝光未经批准非法开展活动、出具虚假证书报告、买证卖证等行为,加强认证检测市场信用监管,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动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建立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资质持续符合性核查、检测活动全过程追溯、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检验检测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五)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和区域协作机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健全“互联网+在线和解”新模式新机制,完善消费投诉在线和解平台。简化优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推动完善小额消费纠纷速裁、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支持消费者组织开展公益性诉讼。完善各类调解机制,与市域内各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2.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消费投诉特别是新型消费领域投诉信息分析,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消费风险报告,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综合运用比较试验、认证检测、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消费教育宣传等方式,提升消费警示提示效果。推进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发挥资源共享和示范引领作用。

    3.推进消费环境创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虾乡行”活动,推动创建活动向公共服务、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延伸,培育创建一批示范商户(维权站)。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和无理由退货,让老百姓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重点行业消费环境评价,力争潜江市在全城市消费者满意测评位次有所提升

4.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推进12315热线和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12315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双号并行”和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社区化、便民化、品牌化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广泛、遍布城乡、及时高效的维权网络。扩展消费投诉渠道,优化维权流程,推进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建设,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实现维权通道多元化、便捷化。推进“诉转案”工作,完善违法案件线索筛查、移交、查处机制。聚焦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消费,持续推进假冒伪劣、网络交易、霸王条款、消费欺诈等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一年一行业一重点”开展约谈劝谕,治理行业潜规则,扫除行业乱象。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

(六)提升质量强市发展水平

1.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每年推动2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15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2家质量标杆企业。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工程全面质量管理,每年围绕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员制度。健全质量激励政策,完善章华质量奖评选机制,培育一批质量领先、效益卓越的企业(组织)群体。加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工作。促进产业集群和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的突破。深入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机制,加快构建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质量共建共治机制。

2.夯实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现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围绕我市特色虾稻产业,努力建设省级国家级小龙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彰显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鼓励食品农产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和服务业领域企业获得高端品质认证,累计实现颁发有效认证证书2000大力宣传有机产品认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提升认证检验检测工作水平。

3.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完善标准化政策体系,加强激励引导,加快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市域驱动向市内外和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完善标准实施监督体制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各行业发展规划,争取编入政府财政预算。积极发挥政府在标准实施中的引导作用,将标准作为政策支撑手段,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更好发挥行业组织、学术团体和标准化专业组织作用,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加强标准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提高现代先进计量技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量值传递溯源技术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提升计量服务和支撑潜江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发展能力。规范计量校准市场,满足市场对量值传递溯源和校准服务的需求。推进民生计量建设,加强生物医药、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电子信息等领域计量测试技术、测量装备、测量方法及标准物质的应用。整合“产学研”计量数据资源,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服务业、计量技术机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搭建诚信计量社会共治平台,构建计量共治长效机制。

(七)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优化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指导市场主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高价值专利布局,推动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组织企业申报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等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奖项评选,培育高价值专利。以市重点产业、地方特色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培育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助力乡村振兴。指导市驰名商标、湖北优势商标企业围绕专利、品牌两端发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争创“湖北名优”品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公共品牌提升我市品牌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开展海外品牌布局,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增强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全方位提高商标品牌服务水平。

2.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深挖需求,建立动态更新的知识产权需求库,推广知识产权公用服务平台运用,开展供需对接;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和创新集群开展知识产权对接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专利技术需求挖掘和采集,组织对接活动,提高对接效率;推动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盘活用好知识产权资产。鼓励企业主动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推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鼓励金融、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拓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3.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统一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公益培训等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动态管理机制,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并适时调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内容。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生态。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协同,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保护协作,形成保护合力,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效能。全面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常态化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公证对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公益调解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调解工作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八)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1.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通过完善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强化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执法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增强综合执法支撑。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建立案情通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发布等机制,加快形成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办案机制。完善市场监管协同配合、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畅通新型、疑难、典型案例会商渠道,规范裁量标准。探索建立分类执法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范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推进行政处罚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处罚清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执法办案人才、复合型执法人才培养,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综合执法队伍。保护执法积极性,鼓励执法人员探索新领域监管创新、执法办案创新。

3.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省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对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初创低风险市场主体、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严重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坚持宽严相济、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运用违法警示、行政约谈、书面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行为。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更多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促进新型市场主体、新商业模式快速健康发展。

4.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清单和抽查工作细则,健全抽查对象库、检查执法人员库和综合监管平台,实行抽查计划、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四公开”,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建立抽查结果部门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鼓励更多执法部门纳入联合抽查检查范围,更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5.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拟定和完善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方案,推进部门公共信息统一归集、互联共享和依法公示,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支持利用新媒体等多渠道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询服务。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信用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在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信用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行简约监管,降低抽查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差、风险大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一般失信市场主体实行精准靶向监管,指导市场主体整改问题,及时修复信用。建立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对重点领域监管的支撑作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系统充分认识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和改革部署,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二)明确责任分工。全系统要深入学习“十四五”规划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规划》任务明确分工,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强化督导评估切实发挥《规划》对“十”期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指导作用,加强国家、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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