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抓销售企业主体资格审查。全面开展“两车”销售企业主体资格检查。查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查经营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相符等。
二、规范经营者销售、广告宣传行为。一是开展低速电动车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公告》的检查。查经营者销售的“两车”是否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公告》所指“两车”。二是开展“两车”广告宣传检查。查经营者广告是否有虚假宣传,夸大电池特性、安全性能等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销售者销售“两车”时,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发票等合法凭证。
三、有力推动“两车”改装问题治理。开展“两车”擅自组装、拼装、改装及质量监督抽查。检查销售时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遮阳棚等改变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情况。认真摸底排查“两车”,对所有上市销售的车辆实行登记注册,组织实施“两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严查“两车”强制性认证。开展“两车”强制性认证检查。查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查销售已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未取得CCC认证的其他电动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