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3087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16:39:4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16:39:48 名  称: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9-18 16:39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广大消费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佳节团圆、出游聚餐活动增多,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共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一、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筑牢安全防线

(一)选购食品,注重品质

    1.选择正规渠道。请在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场、超市、食品店等正规销售场所购买月饼、酒水、饮料等食品,避免在无证摊点、流动商贩处购买。

    2.查看标签信息。购买预包装月饼、酒水、饮料等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信息,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产品。

   3.甄别“网红”产品。对于通过网络平台、朋友圈销售的“私房月饼”“手工月饼”,要谨慎选择,核实其资质和口碑,注意查看包装和标签信息是否完整,并保留好消费凭证。

(二)外出就餐,精挑细选

1.优选环境。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誉度较高的餐饮单位。

2.文明用餐。践行“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反对浪费。使用公筷公勺,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3.拒食野味。坚决不食用野生动物、长江野生鱼鲜和未经检疫的畜禽肉。

(三)居家烹饪,注意安全

1.食材采购要新鲜。购买食材时,注意观察是否新鲜,尤其是畜禽肉、水产品等,不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

2.生熟分开防污染。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餐用具应定时煮沸消毒。

3.烧熟煮透是关键。烹饪食物要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禽、蛋和海产品。隔餐饭菜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四)节日聚餐,防范风险

“双节”气候仍较热,食物易于腐败变质,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举办婚宴、家宴等集体聚餐时,应保证食物易腐原料和熟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

    不食用感官异常的食物,不采食不明野生菌类和野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二、致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一)严把进货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不得采购使用回收月饼、回收馅料或其他回收原辅料制作月饼等食品。

(二)严控过程关。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及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饮单位不得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禁止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

(三)严守卫生关。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对食品生产设施设备及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严防过度包装。月饼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和有关修改单规定包装产品,不得过度包装。

(五)保障贮存条件。严格按照产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运输、销售食品。及时盘点清理库存、货架,防止生产、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食品原料。

三、依法维权,保留证据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就餐消费时,应主动索要并妥善保存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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