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机构改革期间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367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14:26:4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14:26:40 名  称: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机构改革期间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0 14:26

市局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各单位,原物价价检分局,原知识产权局,江汉油田食品化妆品稽查支队:

经局党组研究,机构改革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吴明星同志(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曾德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原工商局办、人事管理、系统财务审计、离退休干部管理、督察、登记注册管理、消委、扶贫、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原工商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离退休干部科、督察队、登记注册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扶贫办、招商办;联系周矶工商所、高石碑工商所、新城区工商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曾平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原工商法规、市场和合同规范管理、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个私协会、河湖长制等工作,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宣传等工作;分管原工商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分管市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组;联系开发区工商所、总口工商所、老新工商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立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原工商党建、纪检监察、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市场监管局专利监督管理、物价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原工商党办、监察室、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信息中心、品牌办,分管原物价价检分局、原知识产权局;联系东城工商所、西城工商所、广华工商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绍寿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原食药监党建、纪检监察、人事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和药械化抽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械化稽查打假、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原食药监人事教育科、药械化监管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联系园林监管所、泰丰监管所、泽口监管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庆军同志分管药械保化稽查支队、招商办工作,协助分管药械化监管工作,联系杨市监管所。

何正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原食药监机关日常政务、财务、法规、行政审批、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安全监管、食品抽检、食盐质量监管等工作,参与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分管原食药监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联系张金监管所、广华监管所、龙湾监管所、江汉油田食品化妆品稽查支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成亚同志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科(盐产品质量监管科)工作,联系熊口监管所。

程  峰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原工商稽查,原质监行政审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质量及质量强市等工作;分管原工商稽查分局,原质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组、质量监督组;联系原质监行政许可审查中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分局、稽查分局、广华分局,张金工商所、浩口工商所、熊口工商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波同志协助做好行政审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质量及质量强市等工作,协助联系原质监行政许可审查中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分局、稽查分局、广华分局,并负责原食药监精准扶贫工作。

卢  军同志(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工会工作,负责原工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原食药监食品稽查打假、食盐质量稽查等工作;分管原食药监食品稽查支队、市食盐质量监管局,原工商后勤服务中心;联系高石碑监管所、王场监管所、老新监管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先军同志(党组成员)

负责市市场监管局文明城市创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原食药监酒类食品监管和酒类食品稽查打假、举报投诉等工作;分管市市场监管局创文办,原食药监综合协调科、酒类专卖局;联系周矶监管所、浩口监管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康  静同志(党组成员):

负责原质监机关日常政务、人事、财务、党务、老干、标准、计量、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妇联、共青团工作;分管原质监综合组、计量标准组;联系信息与标椎化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未列明分工事项按原分工不变。

 

 

 中共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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