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执法行动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3220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15:54:0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15:54:03 名  称: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22-04-20 15:54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交通警察支队,对潜江市嘉业汽车城低速三轮车和四轮车销售市场开展突击检查,重点对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两车”)CCC强制性认证情况和执行国家标准情况开展检查。此次活动共突击检查8家电动车商户,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执法车辆3台,拖车1台,未发现销售未经CCC强制性认证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2021年8月13日起,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潜公通[2021] 7号)联合文件要求,立足监管职能,从四个方面攻坚发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努力实现“一禁止、两减少、一提升”的目标。

一、狠抓销售企业主体资格审查。全面开展“两车”销售企业主体资格检查。查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查经营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相符等。

二、规范经营者销售、广告宣传行为。开展低速电动车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公告》的检查。查经营者销售的“两车”是否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公告》所指“两车”。

三、有力推动“两车”改装问题治理。开展“两车”擅自组装、拼装、改装及质量监督抽查。检查销售时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遮阳棚等改变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情况。认真摸底排查“两车”,对所有上市销售的车辆实行登记注册,组织实施“两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严查“两车”强制性认证。开展“两车”强制性认证检查。查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查销售已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未取得CCC认证的其他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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