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遮阳(棚)伞销售源头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T056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结合我市建设水乡园林精致之城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园林城区电动车遮阳(棚)伞的监督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共查扣电动车遮阳(棚)伞2400余个,劝导商家退订订单2笔(数量1000个),向商家发放“禁止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告诫资料100余份。市公安交警部门拆除遮阳篷8500余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91起。通过系列整治活动,园林城区销售擅自加装遮阳(棚)伞的电动车的行为已完全杜绝,本市线下商户销售遮阳(棚)伞的行为已基本杜绝(由于线上商家不在本市,市市场监管局没有管辖权),在公路上骑行擅自加装遮阳(棚)伞的电动车的行为大幅度减少,城区交通乱象得到一定遏制,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了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同志亲自挂帅任组长的城区电动车遮阳(棚)伞市场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班工作职责,加强执法力量,持续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电动车市场整治工作专班,采取每天一巡查,每周一督查的形式集中对电动车遮阳(棚)伞市场加强监管。
一是开展电动车遮阳(棚)伞销售主体资格检查。查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查经营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相符。
二是开展电动车遮阳(棚)伞广告宣传检查。查商家广告是否有虚假宣传、夸大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等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
三是开展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查销售时擅自加装遮阳(棚)伞等改变质量安全和销售、赠送遮阳(棚)伞的行为,组织实施电动自质量监督抽查。
(三)强化联合整治。随时保持与市公安交警部门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助共治。今年已联合市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电动车市场检查和宣传活动3次,取得了较好成效。
市公安交警部门:
(一)强化勤务。实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挂帅,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包保路口路段,包保领导每天早晚高峰时段要协助执勤,跟班路段路口秩序整治,确保包保路段路口交通安全畅通。城区大队优化勤务时间及勤务方式,认真细化管理自身责任, 科学组织勤务安排。
(二)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交警支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交通安全进街道,潜江公安交警结合“一盔一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等主题,以街道、广华、十字路口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为依托,通过发放“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宣传单,面对面向广大群众讲解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棚)伞等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和产生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守法意识、文明交通意识,提高“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在城区各个重要路口设置广播循环播放电动车文明骑行宣传语,并在“潜江交警”公众号发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倡导大家安全行车,提高自觉守法意识。目前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呈明显下降,实现了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整治。市公安局成立了由苏才峰同志任组长的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要求、措施和责任,全面启动了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通过深挖公安队伍内部潜力,实现了交警警力“全上路”、重点路段路口“全覆盖”、早晚高峰“重点治”的要求。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销售遮阳(棚)伞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遮阳(棚)伞不是国家命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即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也不需要取得“3C”认证。现行法律法规对单纯生产销售遮阳(棚)伞的行为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不能依法予以禁止和处罚。遮阳(棚)伞虽有遮阳避雨等功能,但擅自加装在电动车上后,进行销售和在公路上骑行,则属于擅自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就如菜刀的主要功能是切菜割肉,单纯销售菜刀不违法,但购买者作为凶器伤人,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国家强制标准支撑。遮阳(棚)伞目前没有国家强制性执行标准,仅需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即可生产和销售。现在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也只能依据企业标准来判定产品是否合格,没有国家强制标准做支撑,这样的判定结果对于衡量遮阳(棚)伞产品质量没有实际意义,即:无论质量高低,只要符合本企业标准即判定为合格产品。
三是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持续开展整治,现在我市绝大部分线下商家已不再销售遮阳(棚)伞,但不排除少数商家暗地里销售,加之网上购物便捷,以至于仍有少数市民或线下暗地或线上购买遮阳(棚)伞加装到电动车上的现象。其虽能遮风避雨,但同时存在导致视线受阻、电动车超高超宽、重心不稳和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剐蹭,严重时甚至导致人员伤亡的安全隐患,仍未引起部分市民高度重视。
下一步,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提升市民交通出行安全意识,持续保持对遮阳(棚)伞严管态势不放松,强化执法力量,优化调整监管手段,保持部门间密切沟通协助,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我市建设水乡园林精致之城的要求,严厉查处销售、加装电动车遮阳(棚)伞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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