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泓云、刘方捷、刘松松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奇葩”店名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告正确导向,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收到市政协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职责,有序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违规店招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店招、店堂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内容及要求,强力推进、一线指挥,全力落实工作安排。
二、明确重点,强力推进
以问题为导向,在辖区内全面清理排查存在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现象,诸如“鸭店”“有一腿”“嘿店”“骚鸡公”“别浪,奶茶烤串”“隔壁老王”等另类店名。加强重点区域广告监管,对违法广告多发区域、行业进行重点巡查,加强线上线下全空间范围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对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行为应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立案查处,并集中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截至目前,责令拆除违规店招、店堂广告3个,查处相关违背公序良俗违法广告案件5起,依法罚没11.5万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微信公众号、实地走访检查等形式向辖区内有关商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增强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守信意识,督促其遵守承诺,履行义务,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自觉抵制违法广告。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此次提案我们将进行常态化监管,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