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局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2.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pdf
附件2: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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