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开始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45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17: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17:25:00 名  称: 我市2023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3-09-11 17:25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成势见效,进一步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我市印发了《潜江市2023年度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方案》《潜江市放心消费创建管理办法 (试行)》,本次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潜江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遵循政府主导、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社会监督、非终身制和非有偿服务原则。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优中选优,确保示范单位“含金量”。 本次创建活动申报类别为“潜江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包括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和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商户)两种类型。鼓励符合《潜江市2023年度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方案》所列标准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根据申报类别和申报条件,由申报单位发布放心消费创建承诺,填写《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及承诺书,拟定放心消费创建方案,并将申报表、承诺书、放心消费创建方案和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及纸质件(盖章版)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备案。市场监管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通过初核的名单报市局消保科。

被认定的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可按照规定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并可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宣传推介重点,优先纳入消费品牌培育范围。有关部门可在信用管理与应用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激励。被认定的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可被择优推荐为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我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详情可咨询辖区内市场监管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在9月15日前将申报单位资料递交至辖区市场监管所,欢迎各行业中具有领先、示范作用的街区、优秀企业(商户)积极参与,开拓创新、树立样板,增强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行业系统内形成标杆效应,为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添砖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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