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082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11:44:2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11:44:21 名  称: 潜江市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1-22 11:44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潜江市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消费提示


2024春节将至,节日期间购买年货、聚餐需求剧增,食品消费旺盛,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权益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置办年货细心查。

置办年货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超市、商店、批发市场和平台网店;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无破损,标签是否清楚、齐全,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坚决抵制购买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时,谨防商家虚假夸大宣传要认清保健食品包装上专有的“蓝帽子”图标,根据保健食品外包装上载明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进行选择,请购买后严格按照标明方式进行食用。

二、外出就餐留心看。

外出就餐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照的餐饮单位,选择卫生条件好、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等级高且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就餐。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餐饮经营者请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等)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时,应在容器上标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文字、燃料中加入显著颜色进行警示,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三、网络订餐审慎选。

网络订餐时,先在外卖平台上查看商家资质,选择证照公示齐全、信誉好、评价高的商家订餐在收到食物后注意查看餐食包装和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送餐人员有无流涕咳嗽、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现象;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四、集体聚餐先申报。

根据《潜江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开展100人以上(含100人)农村集体聚餐前,举办者须提前3日向所在村(居)提出备案申请,急事急办的,当日应申请备案。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举办。承办方(农村厨师服务团队)所有从业者应持有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购买及加工过程中,场地、食品原料、留样等方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文明消费不浪费。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时应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切忌贪小便宜,因小失大。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持做到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

消费者在外就餐或者食用购买食品出现不适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到附近医院诊治,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消费票据和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寻求帮助,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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