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逐步建成了全市统一的经营异常名录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对于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如果企业已经改正违法行为,且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并有信用修复意愿的,我们会依法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实行企业名单移出、一般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撤销公示,让企业知错能改,重拾信用。今年来,我局共受理并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12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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