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服务发展,宽严相济,稳妥开展信用修复。对于有失信记录且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并有信用修复意愿的,依法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让企业知错能改,重拾信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我局共受理并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44户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移出申请2户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