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00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10: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10:55:00 名  称: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1 10:55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潜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围绕自身职能、立足本职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化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就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潜江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潜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精神,并对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会议精神,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切实进行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开展“食品宣传周”“安全用药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等各项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月13日,组织召开召开全市标准化与质量春季宣贯培训会;4月30日,组织2024年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普法宣传线上培训;5月22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6月28日举办《消保条例》学习贯彻培训会;8月21日举办新《公司法》宣贯培训会;8月22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培训会。11月25日,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12月4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三、转变政府职能,助力高质量经济发展

我局围绕“放管服”改革,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着力点,通过“并窗口、并材料、并流程、并核查、并证件”等系列措施,实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达成提升市场准入准营效能,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1.进一步深化“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证改革。对已实施的36个行业综合许可证办理时限及流程进行了进一步压缩,督促业主开展亮证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共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1600余件。

2.打造更简的准营程序。精简许可环节,缩短审批流程。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类行政审批的备案及注销事项实行“一人审核,即时办结”;上述事项外的其它事项,实行“一审一核,一日办结”。

3.推动“照后减证”。对照我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督促相关许可部门进一步扩大“取消一批、改备案一批、承诺一批”事项范围,目前该三类事项已由25项扩大到35项。

4.打造更优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承诺制”改革,对部分从事食品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的行政许可实行市场主体承诺即发证,不再进行发证前现场核查;对市场主体作出承诺取得许可证,后续需要现场核查的,精简现场核查事项,缩短现场核查时间。药品经营现场核查由140项压减为12项,医疗器械由82项压减为29项。

四、创新监管机制,探索严管厚爱的监管路径

1.探索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指引》,对符合免予处罚情形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作出免予处罚决定。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压实监管责任。持续压实安全责任,严守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风险底线。截至目前,查办各类违法案件861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组织谋划2025年潜江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及相关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4年,新增政策措施116件,实现审查全覆盖,清理存量政策措施291件。督促7家成员单位整改问题文件16份。加强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1.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适用裁量权。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7月28日,我局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了《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并报司法局备案。

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作出行政处罚裁量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当事人具有的从轻减轻情形,审慎作出行政处罚裁量。今年以来,我局已完成审核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减轻处罚的案件数量占比为48%,从轻处罚的案件数量占比为27.8%,无一件从重处罚案件。

七、完善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机制,提升消费维权治理能力

2024年,全市12315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共计8750件,投诉4981件、举报1560件、咨询2209件,分别占12315诉求总量的56.93%、17.83%和25.24%,消费者总诉求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9.44%。

推进“诉转案”工作,每月发送“案件线索转办函”、“诉转案”信息公示登记表,适时督办案件情况,确保“诉转案”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通报机制,“一月一回访”“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每月每季度发布至内网。

多渠道接收消费者诉求信息,统一归集到全国12315平台。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流程,推进消费诉求接收、分送、办理、反馈、督办形成闭环,确保诉求及时接收、快速分送、依法办理、高效解决。围绕覆盖面、活跃度和成功率三项核心指标,大力推动ODR在线纠纷调解协作平台,引导消费者养成线上投诉的行为习惯,显著减少了普通消费者的投诉量和市场监管处理消费投诉的工作量,截止到11月底,今年新增加35家ODR企业,全市共发展ODR企业133家。

八、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对全市190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及28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组织开展糕点、压片糖果、凝胶糖果、固体饮料、代用茶、肉制品、小龙虾、食用植物油、酒类、饮料、以大米、枸杞为原料食品以及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2024年,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941户次,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833处。

2.加强药械化经营日常监管。今年,全市共检查疫苗使用单位33家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249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77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23家次,网络销售31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4份。处置163处安全风险隐患。移送涉刑案件2件。送请省药监局鉴定假劣药品3批次。破获重大领域案件3起。上报典型案例7件,上报1例典型案例被列入国家药监局列入湖北专刊,1例典型案例被列为2024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案例。

3.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管。今年,我们共检查单位689家,发现隐患266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7份,立案查处 53起,结案39起,处罚金额87.05万元,严厉打击了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违法行为,优化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环境。今年组织6次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312人,内容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安全措施和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判断标准等,通过一系列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九、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新型经济模式的不断兴起,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出更高要求,监管职能合并后,监管领域范围广、专业技术性强、监管执法任务重、安全风险责任大,事多人少、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日益凸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的需求迫切。

十、2025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新的一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新时代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迈上新台阶。

1.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深耕商事制度便利化,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一码通”应用、“一照多址”改革、“一业一证”改革;加强技术评审工作,实行“预约指导式”,打通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最后一公里”。

2.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做实质量提升、标准引领、计量保障“三项工程”,以“质量”提升促绿色发展,以“标准”引领促行业规范,以“计量”保证促节能增效。积极开展“质量强省示范市”创建、“湖北精品”培育、章华质量奖评选表彰等工作。

3.以知识产权促高质量发展。突出商标品牌培育、专利强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三项重点”。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提升企业专利质量。启动“潜江大豆”“黄湾藕”地理标志培育、申请,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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