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7317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18: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18:35:00 名  称: 关于对2024年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17 18:35 来源: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精神,依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要求。市局市场主体许可审查中心一行4人,对各市场监管所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许可审查中心于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13个市场监管所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核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许可现场核查资料7483份、实地抽查企业21家、电话回访企业25家。各市场监管所都能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的要求和核查标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并组织开展了现场核查纸质档案整理归档。各所现场核查资料归档及时,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部分市场监管所现场核查档案整理不全;

(二)大部分市场监管所档案没归入档案专柜;

(三)市局组织辖区市场监管所开展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现场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立即责令停止经营并限期整改,预期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没有依法申请撤销许可决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市局组织辖区监管所开展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者备案》现场检查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立即责令停止经营并限期整改,预期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申请撤销许可决定。

(二)严格规范。现场核查纸质档案要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科学规范整理现场核查纸质档案资料,切实抓好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环节,做到收集全面、分类准确、装订美观,确保文件资料齐全、档案内容真实和归档目录清晰,做好归档保存。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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