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潜江,蝉鸣裹着暑气漫过田间,周矶村长白渠南、田关河北岸,一片虾稻共作的稻田正泛着绿意。谁曾想,这片承载着农户增收希望的土地,因一件流转费纠纷让30余户农户132亩虾稻池陷入“僵局”。2025年8月11日下午,在周矶司法所的调解室里,市小龙虾产业矛盾纠纷调委会周矶调解小组人民调解员主持下,村居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指导,这场风波终以“温情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圆满化解,为乡村振兴中的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活样本”。
纠纷起底:合同履约遇波折,信任危机待化解
为响应虾稻共作产业政策,2022年11月周矶村6组30余户农户将长白渠南、田关河北共计132亩土地流转给徐某,由村委会统一发包用于虾稻养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流转费140800元,另交还田押金20000元,每年提前1个月支付;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同生效后,徐某依约于2022年12月16日交清了2023年流转费及押金,初期合作顺利。然而,2023年底,受市场虾价波动、养殖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徐某的资金紧张,仅支付了2024年流转费50000元,剩余90800元承包款一直未按合同兑现。2024年底,村委会依据合同约定,以“逾期未足额支付流转费”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土地另行流转。
“我不是故意拖欠,实在是小龙虾养殖市场变化快,周转不开……”面对村委会的解除通知,徐某急得直叹气。而周矶村村委会也犯难:“合同白纸黑字,其他农户多次找村委会讨要2024年剩余土地流转费,村委会反复催收,徐某口头答应,但都未履行”,面对徐某想缴纳又无力缴纳,村委会想推迟,但要维护农户的利益,矛盾无法调解,一度升级。
调解破局:法理情理双管齐下,双向奔赴解心结
今年8月,周矶村村委会向市小龙虾产业矛盾纠纷调委会周矶调解小组提交了调解申请。考虑到土地流转纠纷涉及农户切身利益、产业发展大局,司法所立即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派经验丰富的小龙虾矛盾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牵头,并邀请周矶村村居法律顾问组成调解团队,力求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徐某坦言:“我不是赖账,实在是资金周转不开,能不能宽限几个月?”而村委会代表则坚持:“合同里有违约条款,必须按约定处理,否则无法向农户交代,而且农户已多次找到村委会,村委会多次承诺给他们流转费,但是屡次爽约,现在面对农户要说法,村委会实在张不开嘴。”
针对矛盾焦点,调解团队兵分两路:一方面,走访徐某,耐心地做释法明理工作;另一方面,村居法律顾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向村委会释明:“虽然合同有解除权,但若能通过调解促成继续履行,既能减少双方损失,也有利于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稳定性。”
司法确认:给调解上把“法律锁”,权益保障更踏实
经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2025年8月11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明确了缴费时间,徐某承诺阳光玫瑰卖出后,第一时间缴纳流转费。调解成功后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徐某也郑重表态:“请司法所和村委会监督,我一定诚信履约,绝不失信!” 同时也为后续履行上了一道“法律锁”。
从矛盾激化到握手言和,这场纠纷的化解,是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坚持“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用“法理”定分止争,用“情理”温暖人心,用“司法确认”强化效力,真正实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