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6-04-23 16:27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以来,潜江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牵头抓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民生实事项目,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6.25%,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显著提高。今年,潜江市司法局将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不断规范,为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重要性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行政执法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政治责任。
二是直面问题,落实关键性任务。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尽管占比不高,但是对于一个企业和群众个人来讲,那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和伤害。当前,行政执法“两执四乱”问题依然存在,不仅损害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侵蚀法治政府建设的根基。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坚决纠治各类执法顽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把握机遇,取得突破性成效。要以《条例》正式施行为法治新起点,常态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切实增强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准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一是抓实日常监督,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运行。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健全执法人员准入与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执法资格清理,确保执法主体合法、人员适格,从源头上杜绝“无证执法”“临聘人员执法”等问题。
二是深化重点监督,着力破解执法突出问题。聚焦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信访举报、巡视巡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监测点等渠道反映的执法问题线索。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的典型性、代表性执法突出问题,建立重点监督台账,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通过“点对点”督导、“面对面”反馈,动真碰硬、纠治到位,切实增强执法监督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形成监督闭环。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或决定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能够当场纠正的,督促立即纠正;对需要一定期限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将监督整改结果与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价挂钩,推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监督闭环,确保行政执法监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立覆盖主要执法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的“温度”。积极探索“执法+服务”模式,总结推广“科技赋能、服务为先”等经验做法,推动执法理念从“重处罚”向“重引导”转变、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纠错、合规经营,以柔性执法释放刚性治理效能。
二是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扫码入企”应用,推动执法全程记录、智能监控,实现执法行为可追溯、可监督,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性执法、重复性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整合多领域检查事项,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通过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是畅通维权渠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涉企执法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依托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测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等平台畅通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对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实行优先受理、快速核查、及时反馈,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定期开展涉企执法案件回访,听取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执法监督从“事后纠偏”向“全程护航”延伸,以更优法治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民生热点,维护群众利益。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与2026年民生实事工作紧密结合,紧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两执四乱”突出问题。在深挖执法行为表面问题的同时,注重排查整治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是强化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监督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加强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的协调衔接,推动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三是夯实基础保障,提升监督能力。结合省委、市委深化“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围绕《条例》解读、执法监督实务、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全面清理现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与《条例》相抵触、不一致、不适应的规定,确保制度体系协调统一、衔接有序。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