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助处理市政府法律事务。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由市政府签署或市政府认为重要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其他重要法律事务的研究论证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
6.推动人员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12.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司法局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政治部、行政复议应诉科、备案审查科、法治督察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
二级单位有:潜江市人民调解中心、湖北省潜江市公证处。
下辖23个司法所。
纳入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2个:局本级、湖北省潜江市公证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2465.0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06万元,增加8.98%,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用和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0.48万元,比上年增加171.33万元,增加8.08%;其他收入130.28万元,比上年增加27.44万元,增加26.68%。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2465.0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06万元,增加8.98%,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65.0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06万元,增加8.9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1993.76万元,比上年增加165.43万元,增加9.05%,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用、人员经费。
(2)2025年项目支出471.3万元,比上年增加37.63万元,增加8.68%,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事务管理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289.2万元,增加4.39万元,增加1.54%。主要原因:新增转隶人员6名,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48.45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27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5.59万元、福利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86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加78.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1.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办公用品购置等;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4.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印刷服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26.2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7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我部门占有房屋面积6761.1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887.19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874平方米。公务用车2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台0(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专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依据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区、镇、街道调委会及专调委业务有关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124.5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2025年,依据潜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4号、《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方案》(潜平安〔2022〕2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确保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成本指标:区镇街道调解中心运行及案件补贴≤68.89万元;7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运行劳务费及案件补贴≤55.64万元;投入人力成本≥600人。
数量指标:保障区、镇、街道调解委员会运行23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7个;疑难调解案件数量≥400件;简单调解案件数量≥2500件。
质量指标:调解案件成功率≥95%。
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限在12月底前。
社会效益指标: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化解矛盾纠纷。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支出:指市财政拨付资金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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