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易+公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89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14: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14:55:00 名  称: 关于开展“信易+公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06 14:55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 社会诚信意识,健全守信激励机制,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根据潜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公证业务职能,创新开展“信易+公证”工作机制,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让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更多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信用体系保障。

二 、服务对象

1.市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 的纳税人企业。

2.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评定的文明诚信经营企业与文明诚信经营商户。

三 、工作内容

1.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

2.针对企业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困难情况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为困难企业适当减免公证收费。

3.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公证证明材料清单,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办证质量和效率。

4.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公证人员及时处理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直至该项公证办理完结。

5.提供“容缺受理”公证服务。公证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主要证明材料齐全的,可以先行予以“容缺受理”,其它证明材料后续补充,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6.提供门公证服务。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公证人员提前联系并告知所需材料,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7.提供预约、延时服务。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接待预约等方式办理公证业务,对于工作日内无法办理公证业务的企业提供延时服务

四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 把落实“信易+公证”工作要求作为加强公证员队伍、提升公证业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 序推进“信易+公证”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潜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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