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通报表扬一批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其中,我省27家集体、6名个人获通报表扬。一起来看看他们是谁~
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
省级集体名单
湖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
湖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武汉市司法局
黄石市司法局
潜江市司法局
鄂州市司法局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
武汉市江夏区司法局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
武汉市新洲区司法局
武汉市汉南区司法局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司法局
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
武汉市蔡甸区司法局
大冶市司法局
阳新县司法局
黄石市西塞山区司法局
宜昌市点军区司法局
鄂州市鄂城区司法局
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
鄂州市华容区司法局
孝感市孝南区司法局
公安县司法局
麻城市司法局
在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
胡逢铮 湖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欧晓安 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兰 妮 潜江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梅 雪 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
韩 锋 武汉市江夏区司法局
程小虎 大冶市司法局
全省各地要不断巩固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要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强化关口前移,做细做实排查工作。要强化分析研判,持续提升调解效能;强化依法化解、以案释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社会平安稳定,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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