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7824 主题分类: 其他;减灾救灾;优抚安置 发布机构: 潜江市司法局、潜江市工商联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18:00:00 文  号:潜司发[2020]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18: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18:00 来源:市人民政府

潜司发[2020]1

潜江市司法局 潜江市工商联

《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

2.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统计表

潜江市司法局     潜江市工商联     

2020410            


附件1

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司发通〔202030号和鄂司发〔202012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我市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潜江市实际,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聚焦特殊时期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法治体检”活动,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帮助我市民营企业克服短期困难,有效防范风险,为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确保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二、活动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要按照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意见》、《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等文件要求,组织商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重点从以下方面为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

(一)开展法律政策宣讲

1.编制法律指引。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推送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出台的支持性举措、服务手册或工作指南等,让企业知悉掌握,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全流程法律指引。

 2.做好政策解读。结合开展“律师三进”活动,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复工复产政策解读,针对复工复产企业普遍关心的政策性金融、减税降费、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等政策举措,组织律师通过视频讲解、在线课堂等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培训,从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务指引等方面加强宣讲,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3.发布指导案例。要注意收集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分行业、分专业整理汇编、定期发布、以案释法,用鲜活生动的案例帮助企业科学认识疫情,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法律义务,增强发展信心,自觉落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

(二)指导依法合规经营

 4.协助依法依规复工复产。协助企业及时办理复工复产相关手续。对有条件转产各类紧缺应急物资的企业,为其尽快获得生产许可资质提供法律服务。

 5.协助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员工健康检测、工作场所防控、员工个人防护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企业和员工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6.协助加强合规管理。协助企业加强生产销售合规管理,特别是防疫应急物资在销售许可、市场定价、产品质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等环节的合规管理。

 7.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申请、许可、转让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涉及药品疫苗、检验试剂、医疗设备生产研发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助企业依法打击侵权假冒。

 8.加强诚信建设。发挥商会自律组织作用,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维护市场秩序,不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材,不哄抬价格。

(三)服务风险防范化解

 9.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深入研判疫情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梳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提出专业处置意见。

10.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发挥商会调解和律师调解优势,大力推行网上调解,引导企业之间互谅互让,尽可能通过对话协商方式处理合同违约、债务追偿、物业租赁等纠纷,协助办理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等法律事务。

11.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针对疫情引发的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领域涉外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开具不可抗力证明、检验检疫、出口退税、证据保全、通关验收等相关法律服务,协助企业积极应对因受疫情影响引发的涉外诉讼、仲裁。

(四)助力稳产稳工稳岗

12.推进产业链协作。指导帮助上下游企业互助合作、整合资源、开展合资合作、托管经营、兼并重组等提供服务。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商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市场融资、债转股等途径缓解资金困难。

13.服务破产重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协助已接管企业做好复工申请、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对于生产或者可转产防疫应急物资的破产企业,要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为破产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14.规范用工管理。帮助企业与职工协商沟通,采取居家办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调整薪酬、带薪年假、延期支付工资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妥善处理劳动用工、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等纠纷,促进企业与员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15.协助申请政策支持。协助企业依法依规申请政策支持,推动中央和地方关于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社保减免、失业保偿金返还、房租减免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落实。

(五)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16.撰写“法治体检”报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后应当形成报告,反馈企业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商会组织汇总梳理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撰写行业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报告,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17.积极建言献策。鼓励企业界、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社会监督作用,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建言献策、参与立法协商,推动完善有利于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部署。要及时跟进党委、政府关于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和有序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安排。要整合现有的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队、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和其他律师志愿服务团队,统筹调配法律服务资源,动员全市律师积极参与“法治体检”活动。要积极引导党员律师先锋队、党员律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企业协会商会之间的信息联通、业务沟通,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增强活动实效。一是对接服务需求。要积极引导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自愿通过“法治体检”方式获取法律帮助和支持,要在官方网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等平台开通“法治体检”申请通道或受理窗口,多渠道接受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申请。二是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创新服务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非现场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智能诊断、在线分析、远程咨询等服务。确因工作需要开展现场服务的,要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防护工作,避免人群聚集。三是明确服务重点。要把陷入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和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旅游影视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作为服务重点,增强活动针对性。四是加强法律帮扶。对公益法律服务难以全面覆盖的企业,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实际,酌情减免或缓收法律服务费用,争取为企业活下来、留得住、发展好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对在“法治体检”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可以在评先评优、表彰激励、选聘法律顾问等方面给予支持,增强律师参与服务的荣誉感、成就感。

各律所请于2020520日前将本地“法治体检”阶段性活动进展情况、成效经验、问题建议及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市司法局、市工商联。


附件2: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统计表.docx

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参与法治体检律师人数(名)及党员律师人数(名)


服务民营企业(家)


编制法律指引(期)


宣讲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次)


发布指导案例(件)


协助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复工复产(家)


协助民营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家)


协助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件)


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件)


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条)


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件)


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件)


推进产业链协作(件)


服务破产重组(件)


规范用工管理(件)


协助企业申请政策支持(家)


为民营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份)


为民营企业审查合同(份)


撰写“法治体检”报告(篇)


建言献策(条)


备注:开展的其他工作可自行添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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