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1〕8号)及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在《潜江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基础上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了更新,形成了《湖北省潜江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湖北省潜江市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湖北省潜江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
2.潜江市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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