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18:00 来源:潜江市司法局

潜江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局2020年主动公开的本部门信息情况如下:

1.在部门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等栏目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文件为《潜江市司法局部门概况》、《潜江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2.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3.0”和“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录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各有30、11项,各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都在事项服务指南中进行了详细介绍。此外,全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情况也在我局门户网站的行政许可结果栏目和行政处罚决定栏目进行了公开,公开文件为《潜江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许可结果”与“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3.在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文件为《2020年度潜江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2019年度潜江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4.我局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司法鉴定收费,该项目的收费依据为《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电子版可在湖北省司法厅官网查询,纸质版常年张贴在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

5.我局重大建设项目为市司法局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系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已按程序完成立项、可研、初设、财评、公开招投标等工作,并于2020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现已建成投入使用。

6.我局参与了精准扶贫和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相关工作信息,我局以工作动态的形式将信息发布到了局门户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主要涉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和普法宣传等方面。自2月疫情暴发以来,我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同时印发《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律服务志愿团的通知》,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积极为全市人民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此通知在其他文件栏目进行了公开。4月疫情形势稍缓后,我局根据自身职能,全力投入到复工复产工作中,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和《潜江市司法局关于恢复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文件,此类文件公开在其他文件和公示公告等栏目中;今年是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大量涉黑涉恶人员走上法庭接受了法律的审判,为确保庭审秩序依法规范高效,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我局多措并举强化对律师办理涉黑案件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律师辩护过程规范有序,此类信息以工作动态的形式进行了公示;最后,在《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和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中,我局印发《潜江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潜江市“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等文件,通过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方式广泛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公布了《潜江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等文件,此类文件发布在其他文件和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等栏目。我局门户网站涉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的公开信息数量分别为16条、3条和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3

9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8

-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307

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94.154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规范化水平、公开覆盖面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潜江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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